招标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珍品酒厂技改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金额
400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珍品酒厂技改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珍品酒厂技改项目(一期)
(2)地点: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岩滩村
(3)建设单位: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珍品酒厂
(4)建设内容:规模情况:占地面积:约11250平米;窖池24口,酒甑4口,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总投资24万元。
2013年8月30日,遵义市生态环境局(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珍品酒厂技改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文号为遵环审〔2023〕453号,且同意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要求进行建设。
建设单位2024年9月编制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方案,在严格按照验收监测方案的前提下,监测单位于2024年9月22日-2024年9月23日对项目开展了现场验收监测,在2024年10月08日出具了监测报告,在此基础上开展竣工验收工作,2024年10月10日,召开了验收会议,形成项目环保验收意见。
(5)现将验收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6)联系电话:18984936255
附件1: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珍品酒厂验收监测报告.pdf
14.4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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