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华投资国能(宁夏宁东)绿氢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直流制氢线路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728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国华投资国能(宁夏宁东)绿氢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直流制氢线路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华投资国能(宁夏宁东)绿氢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直流制氢线路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9669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9669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杨辰 电话:010-57337418
邮箱:20064753@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国华投资国能(宁夏宁东)绿氢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直流制氢线路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9669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9669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宁夏坤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天庆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728.000000 | 728.921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64006026、2029年09月03日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64006026、2029年09月03日 3、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264006026、2029年09月03日 4、承装、承修、承试、四级、3-4-00026-2024、2030年09月10日 5、安全生产许可证、/、(宁)卫安许证字{2005}000351、2026年09月18日 6、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电力施工总承包、贰级、D264007060、2029年06月24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宁)JZ安许证字 (2016)001119、2024年10月21日 3、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张学峰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高彬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业绩 | 1、华北油气分公司东胜气田 21号集气站配套电力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一标段、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2023年11月02日 2、华北油气分公司鄂南、鄂北电力设施隐患治理项目工程施工二标段、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2021年11月01日 3、东胜气田供电可靠性提升项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2024年05月07日 | 1、三峡新能源红寺堡5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三峡新能源红寺堡发电有限公司、2020-10-22 2、宁夏中赢正源吴忠白土岗风电项目35kV集电线路EPC工程、宁夏中赢正源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4月20日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杨辰 电话:010-57337418
邮箱:20064753@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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