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金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573-8750223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2024年污水设施提升工程设计(下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海宁市佳源水务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后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海宁市2024年污水设施提升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市2024年污水设施提升工程新建及改造新建或改造污水管道30公里及污水泵站改造,建设总投资9000万,建安费7100万。
2.2 招标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优化、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设计说明书和施工图,施工期咨询服务: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内容)
2.3服务期限:
(1)2023年10月31日前向招标人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可研批复通过后,2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
(3)初步设计修改阶段:收到初步设计修改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初步设计文件(图纸达到施工图深度)及概算;
(4)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根据业主后期提出计划要求实施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5)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
3.3业绩要求:①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长度在5公里及以上的给水(或污水)管线的设计业绩并同时具有、②新建或改造污水泵站业绩;投标人需同时具有①、②两项业绩,如投标人单个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能同时证明①、②要求,视为投标人满足条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0日09:00,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善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招标文件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水务集团八楼开标室(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23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佳源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水务大楼               地  址:海宁市硖石街道东方都市小区11幢1层-3
邮      编: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金女士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73-89239780                电    话:0573-87502239
传 真:     /                             传  真:   /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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