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镇兴坝路市政项目水泥稳定碎石南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ec20240229000019877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 cscec202402290000198772报名截止: 2024-03-05 10:00:00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镇兴坝路市政项目水泥稳定碎石南段招标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二局三北分朝阳区兴坝路市政工程水泥稳定碎石南段招标

1.3供应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坝区

二、投标人资格

2.1注册资金在/万元以上。

2.2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2.3各投标单位报名同时,提供样本及产品的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 由项目部、生产资源管理部、经济管理部、法律事务部等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3.3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5.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并符合现行国标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质量文件。

5.2档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六、交货、验收要求

6.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6.2企业的营业执照、材料说明、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一式六份随货同行,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送货时必须随带出库单。

6.3验收方式: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现场验收;验收数量并以我方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6.4交货时间:自中标之日起按照甲方要求及进场计划分批进场。

6.5交货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兴坝路综合管廊工程项目

七、结算方式

7.1本招标结算方式为:

1)预付款:无

2)到货款:货物运卸至工程地点经甲方签字确认收到,并经过甲方、乙方、监理方、业主方四方交验合格并签署验货证书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到货款,到货款为月度结算额的60 %。

3)结算款:货到齐安装并调试完后双方办理总结算,三个月内付至总货款的80%,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到95%,剩余5%的货款将作为质保金,工程验收合格后两年内无息付清余款。

4)付款的宽限期为3-6个月,进度款支付视建设方资金到位情况支付。

7.2 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7.3供货方需提供满足招标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报名截止日 2024年3月5日上午10:00点 详见网上截止时间。

九、联系人: 黄龙 联系电话15884254275

十、投标注意事项

10.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10.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10.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上报公司处理。

10.4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10.5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10.6场地基本条件:本次招标需要供货的项目、地点已经在招标公告中明示。投标单位需要对场地、运输路线进行考察的,自行解决。中标单位不得以场地、运输条件等原因变更任何投标内容。

10.7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10.8投标单位必须认真严肃对待本次招投标,严禁资格预审后投标不报价,扰乱本次招投标行为,一经发生将上报公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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