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公告~(财务咨询类)2024年度公用事业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郭欢欢0513-510826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度公用事业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服务
招标公告书
      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我单位拟对2024年度公用事业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招标。
      二、招标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工程概况:
(1)服务名称:2024年度公用事业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服务;  
(2)服务地点: 南通开发区                       
(3)工程数量: 以实际发生为准                   
(4)服务期限: 2025年1月~2025年5月          
      四、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服务,在法定汇算清缴期内出具汇算清缴审核报告。
      2.审计时间为2025年1月~2025年5月;
      3.特别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具备扎实的税法基础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积极负责地为客户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及时出具准确的汇算清缴审核报告;同时对项目服务过程中应无条件保护客户的商业机密和隐私,不泄露客户的信息。
      五、计费标准:
      1.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服务最高限价为0.5万元(报价时超过本限价的一律为无效报价)。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地营业执照(副本),如分所或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的唯一授权并有总所承诺承担执业职责;
      ﹙2﹚取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潜在投标人近三年无违反职业道德和重大违法执业行为记录。
      (4)人员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提供通过最近一年年检或任职资格检查的:①项目负责人1人,持有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且执业年限满5年以上;②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含3人),持有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5)提供质量要求承诺书,具体内容为:中标供应商应具备扎实的税法基础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积极负责地为客户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及时出具准确的汇算清缴审核报告;同时对项目服务过程中应无条件保护客户的商业机密和隐私,不泄露客户的信息;
      (6)需有相关国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服务业绩证明;
      七、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相关人员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八、评标办法
      1、评审小组在提交报价的符合资质要求的服务商中,根据能满足招标公告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总价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特别说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一律为无效报价;
      2、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资料费、配合费、保险、利润、税金、印花税、以及对招标人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费、所有风险费、责任等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包含响应本公告文件采购要求的所有费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所需的全部费用等,一旦中标,除招标人提出的核减部分,其他费用均不调整。
      2.1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中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2.2若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中标人的最终中标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的任何因素而变动。
      九、响应文件的编写及装订
      (一)响应文件内容 :
         A、资格审查资料文件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4)项目负责人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5)投标单位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证明材料;
       (6)符合要求的持有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3人(含3人)以上;
       (7)无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承诺书;
       (8) 投标单位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全部专业人员缴纳的2024年5月至10月社保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规定月份的社保材料,需提交由当地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仅提供投标承诺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与本次投标无关人员的证明材料请勿提供));
      (9)质量要求承诺书:根据本公告第六、(5)内容做出承诺;
      (10)需有相关国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服务业绩证明。
      B:报价清单:
      符合要求填写的价格清单,格式自拟;一旦中标,此报价即作为结算依据不再做任何调整;
      (二)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
      1、所有资料必须装订在档案袋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印章。
      2、“资格审查资料文件”内的所有材料如果是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所有资料A资格审查资料文件.B报价清单等一起装订成册,一份“正本”,二份“副本”,以便在资格评审时,供评委检查及提供留存。(正副本需在封面右上角使用打印字体)
      3、如发现潜在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有弄虚作假的行为,该投标人将会被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如其已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十、本次开标时各潜在投标人需要出席。各投标人按照要求把所有资料打包装订密封,并于2024年12月3日上午10:00至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公司(南通开发区创业外包服务中心A座621开标室)参加开标;我单位将在接收资料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招标审核小组成员及潜在投标人的见证下,采用视频监督的方式选取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十一、本工程若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本次开标将继续,具体程序除符合本公告以上约定外按如下进行:
      1.若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只有2家,本次开标将依然在招标审核小组成员的见证下,采用视频监督的方式选取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2.若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只有1家,资质符合要求且报价有效的的这家投标人将直接被确定为中标人;
      十二、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十三、若定标后中标人有资质不符合本项目实际要求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也可重新招标。
      十四、在确定中标人后,若本项目因任何原因未能实施,本次中标资格应予作废且招标人不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招标人:郭欢欢、张佳俊       电话:0513-51082689
 
 
合同文本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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