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tky2023062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聪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杭丽娟1890629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3
公告正文

南通康源集成电路封装载板项目变配电工程施工(招标编号:NTKY2023062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通康源集成电路封装载板项目变配电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0万元,招标人为南通康源电路科技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 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南通康源集成电路封装载板项目变配电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通康源集成电路封装载板项目变配电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0日 10时00分到2023年06月27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02纸质文件递 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3年07月03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02 评审办法:详见资格预审公告附件
七、其他
南通康源集成电路封装载板项目变配电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康源集成电路封装载板项目已由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以通高新管备〔2022〕1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康源电路科技有 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康源电路科 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通康源集成电路封装载板项目变配电工程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希望大道西侧、文景路南侧、金海路 东侧、人民东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 2路10KV双电源进线供电,10KV-
1#线装机容量8550KVA,10KV-2#线装机容量7350KVA。共设置变电所7座。 2.1.3合同估算价:约12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66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 9 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 11 月15日 2.1.5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送电。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外环网柜至10KV中 心开关站电力电缆敷设接驳;由10KV中心开关站至10kv-
1#高配房及1#/2#/3#变电所电力电缆敷设接驳;由10kv-
1#高配房至4#/5#/6#/7#变电所电力电缆敷设接驳;高/低压成套电柜、变压器、母线槽、桥架等购置及安装调试;变电所内接地、照明、空调、变电所标准 化建设要求以及与各专业的配合等(详见设计文件说明);变电所土建施工时,安排专业人员与土建施工单位对接,核实预埋件、留孔、接地(详见设计文 件说明)及照明部分;随机技术文件、交接试验证明文件的整理移交;智能化 电力监测智能系统;通过供电局审核验收,正常供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
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 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的进网施工许可证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须注册在投标 人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 两项:
ⅰ.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 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 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 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 起已超过5年的。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人员,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 长或总经理或退休返聘人员。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 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规定,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本工程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 0 号)文件要求执行。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 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同时提供①拟派项目负责人 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 缴纳的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3.5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 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变配电工程施工,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由供电主管部门盖章)。上述二项证明材料须齐全,否则不予 认可。
3.3.6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 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3.3.7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 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 担保情形的;
3.3.8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 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9投标时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3.10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3.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 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 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在 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 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评标办法)。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7日(9:00-
17:00);凭单位介绍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资格预审文件费用缴纳截图及经办人身份证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区2203室)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 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指定账户为:
开户名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通朝晖支行
银行账号:1111820309000022239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3日9:30(北京时间),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02。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康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通州区新世纪大道与人民东路交叉口西南约180米江海智汇园A1座952室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02
联系人 周聪 联系人 杭丽娟
曩项
电话 18688665860 电话 1890629626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康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址:通州区新世纪大道与人民东路交叉口西南约180米江海智汇园A1座952室 联 系 人:周聪
电 话:1868866586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02 联 系 人: 杭丽娟
电 话: 18906296260
电子邮件: 15614074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南通康源集成电路封装载板项目变配电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康源集成电路封装载板项目已由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 通高新管备〔2022〕1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康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康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 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通康源集成电路封装 载板项目变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 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希望大道西侧、文景路南侧、金海路东侧、人民东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 2路10KV双电源进线供电,10KV-1#线装机容量8550KVA,10KV-2#线装机容量7350KVA。共设置变电所7座。
2.1.3合同估算价:约12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66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 9 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 11 月15日 2.1.5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送电。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外环网柜至10KV中心开关 站电力电缆敷设接驳;由10KV中心开关站至10kv-
1#高配房及1#/2#/3#变电所电力电缆敷设接驳;由10kv-
1#高配房至4#/5#/6#/7#变电所电力电缆敷设接驳;高/低压成套电柜、变压器、母线槽、桥 架等购置及安装调试;变电所内接地、照明、空调、变电所标准化建设要求以及与各专业的 配合等(详见设计文件说明);变电所土建施工时,安排专业人员与土建施工单位对接,核 实预埋件、留孔、接地(详见设计文件说明)及照明部分;随机技术文件、交接试验证明文 件的整理移交;智能化电力监测智能系统;通过供电局审核验收,正常供电。具体详见工程 量清单及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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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 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的进网施工许可证承装(修、试)四级及以 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项:ⅰ.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 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 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 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 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 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 过5年的。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人员,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 理或退休返聘人员。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注册建造 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规定,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本工程申请人拟派的 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注 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执行。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同时提供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 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3年3月至2 023年5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3.5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 额1200万元及以上变配电工程施工,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由供 电主管部门盖章)。上述二项证明材料须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3.3.6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 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3.3.7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8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 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9投标时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3.10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 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 质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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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7日(9:00-
17:00);凭单位介绍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资格预审文 件费用缴纳截图及经办人身份证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农南路156号鑫 乾国际广场A区2203室)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指定账户为:
开户名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通朝晖支行
银行账号:1111820309000022239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3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02。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通州区新世纪大道与人民东路交叉口西南约180米江海智汇园A1座952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北路156号鑫乾
联系人杭丽娟
665860电话18906296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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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评标办法):
条款号条款内容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 16分(暗标)投标报价:82分 投标人业绩:2分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暗标)1、对于分项评分,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 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否则评委应出具低于计分标准上限的70%的书面评 审意见。 2、汇总所有技术标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 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暗标要求:①施工组织设计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 体”四号“常规”字(黑色); ②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 ③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 ④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⑤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彩色图片、彩色 照片、彩色标识图形;⑥采用暗标,页面尺寸一律采 用A4格式,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人员姓名、页眉 页脚、页码或其他能体现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徽标、文字、语句及其他特殊标记。对违反以上①- ⑥任一规定要求者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因素评分标准
无此 项分值
施工技术准备,包括施工过程所需02.45-

5
技术资料的准备、施工方案编制计 划、试验检验及设备调试计划。3.5
资源配置计划,根据施工方案总计 划确定各施工阶段的劳动力配置计 划和物资配置计划。02.45-3.5
施工方案及工艺要求,对易发生质 量通病、易出现安全问题、施工难 度大、技术含量高的工序等做出重 点说明。02.45-3.5
施工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包括控制 点、明确控制方法等;安全保证措 施包括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相应的预防与控制措施。01.45-3.5
施工进度计划,采用网络图或横道 图标识,并附必要说明。01.4-2
投标 报价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 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6% 、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1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6
方法四:□K取值为: ; □K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五:K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Δ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 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 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得 分计算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82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 低1%扣 0.6 分,每高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 三位四舍五入。
拟派项目负责人 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 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变配电工程施工,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由供电主管 部门盖章)。上述二项证明材料须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即不 得分)。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1)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和项目负责人以施工合同为准。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 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即不得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与资格审查时业绩不得为同一业绩,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即不得分)。

7
附件A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略
方法三:略
附件B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 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 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 、97%、98%。
方法二:略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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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四:略
方法五: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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