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康宁路57号商铺招租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0266c-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珠海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253809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租赁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商铺(共三个标的,第六次)
标的名称

康宁路51、53、55号商铺招租
项目编号 2200266C-5 转让方类别 法人
标的编号 2200266C002-5 转让方角色 出让人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价款形式代码 金额
公告类型 挂牌披露 挂牌价格 12645.000000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项目类型 C02 价格单位
资产类别(实物) 其他资产 其它形式挂牌报价 暂无数据
标的所在行政区域 暂无数据 挂牌期间 13
交易发生行政区域 暂无数据 挂牌日期 2023-07-04 00:00:00
交易机构名称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机构代码 12440400075086929G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方名称 珠海市公安局 发布媒介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转让方代码 11440400006988822M
转让说明事项

详见《租赁物业明细表》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租赁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商铺(共三个标的,第六次)项目编号2200266C-5
委托方珠海市公安局委托方联系方式8642945
公告开始日期2023年07月04日公告截止日期2023年07月17日
批准机构珠海市公安局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委托方所属地市属项目(标的意向)租赁
交易底价详见《租赁物业明细表》报价幅度详见《租赁物业明细表》
经营期限3
项目概况详见《租赁物业明细表》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保证金缴纳类型按标的竞价保证金详见《租赁物业明细表》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竞租方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方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2、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方自行办理。
3、承租方获得租赁权后,须按中标结果及合同约定支付租赁权费用,并遵守合同有关条款,承租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委托方将收回房屋,承租方已交的合同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按标的现状出租,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差异,租金不多退少补,不作调整。竞租方一旦办理报名手续时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租方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提出异议。
5、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承租方放弃成交资格的或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6、竞租方不得由他人代付保证金 (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7、竞租方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租方需登录竞价账号进入资金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租方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竞租方可在资金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到账的状态显示为“缴纳成功”,为避免因与银行系统对接会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租方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租方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8、同等条件下,51、53、55号商铺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9、月租金从第二年开始,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
10、装修免租期约定。在租赁合同生效次日起,出租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给予承租方 30 天 的装修免租期。承租方须提交装修方案给出租方备案。在装修期间,有关责任风险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费用,且应当保障装修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条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1、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转借场地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1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逾期 30天 未缴纳租金、水电费及其他费用,招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此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13、承租人必需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取得消防合格证,方可进行经营。
14、承租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5 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指定账户缴纳相当于 陆 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押金),在合同期满后承租人按要求退还物业后,出租人予以无息退还。出租人收到承租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完毕。
1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 物业 租赁合同(范本)》。
16、现场勘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 11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2:30至5:00,地点为 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35号一层 ,联系电话:0756- 8642575 ;联系人:潘铭 。意向竞租方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没有对标的进行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
17、若原租户在交易结束后未竞得该标的物,则须在该项目结束后第二日起 7天内搬离,并协助委托方前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登记地址变更等相关手续。
18、项目投诉、质疑处理联系人:潘铭先生,联系电话:8642575。
19、特别声明和要求:(1)该商铺签定租赁合同期限为三年。(2)水电报装、消防安全设施等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本出租物业委托方为中标方提供相关资料。(3)承租方必须执行配备灭火器、漏电开关、走火通道畅通等消防安全要求,并严格遵守商铺内不得住人的规定。
20、限制经营范围要求:(1)承租方不得开展影响公安机关形象的经营项目,不得经营餐饮、桑拿按摩、歌舞厅、酒吧、棋牌等,不得在所租用的商铺内存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有污染、腐蚀、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2)承租方对商铺外观改造,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请出租方和有关市政单位审批后方能改造,不得破坏结构和违法装修等。承租方违反上述约定条款的,以违约论处,出租方立即终止合同。造成恶劣影响或引发安全问题的,将追究承租方相关法律责任。
21、租金按月收取,具体支付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22、中标方与第三方承租人签订《物业租赁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提供相关资料。
23、招标前期的物业租金评估费7480元由中标方先支付,出租方折抵相应租金。 24、承租方须服从管理,按照出租方或城市管理部门要求,制作统一的商铺招牌,并在租期内保持统一美观,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网上直接报名即可
交易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网络终端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07月04日09时00分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17时00分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网络终端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项目交易地点网络终端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2023年07月04日09时00分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交易时间自由竞价期:2023年07月04日9时至2023年07月18日10时30分;限时竞价期:2023年07月18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现场查勘时间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杨先生、王先生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756-2602651、2538098
交易机构传真0756-2538993
竞买须知
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4、有效报价说明: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构成报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优先购买权人允许以现有最高价进行报价),即为有效报价。5、竞价期、中标人说明:竞价期由“自由竞价期”与“限时竞价期”两部分组成。在自由竞价期间,竞买人可以对标的不限次数、充分报价。自由竞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人,竞价结束。6、联系地址: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窗口。 7、所有附件均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
备注




附件5:物业租赁合同(范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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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租赁项目明细表.xls
竞买人操作手册(网络竞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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