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cs20230601fjsz08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王卓玥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昕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雪艳1776776297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30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以下称“本项目”),由长春市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绿发改审批字〔2023〕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奖补资金及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其中,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设计服务、竣工图编制审核等各阶段的设计服务。
2.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规划对杨家小区、车城花园一期、车城花园二期、彩云间、新竹花园二期共5个居住小区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涉及38栋楼,3255户,总用地面积20.6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9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翻建、新建雨水管线、新建线性排水沟、翻建污水管线、污水出户管翻建、更换供热管线、低压电缆改造。新增监控系统、室外线缆梳理、翻新大门、改造围墙、美化围墙、改造绿化、景观等工程。
2.4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绿园区新竹花园二期、杨家小区、彩云间小区、车城花园一期、车城花园二期区域内。
2.5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2023年7月10日至2024年12月30日,共计539日历天。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设计成果。
2.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且最终通过各部门审批;
2)施工质量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号】文件的规定),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号】文件的规定),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号】文件的规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第一标段、第三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综合协调管理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项目负责人要求: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第一标段、第三标段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第二标段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投标人与项目经理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招标允许兼投兼中,但各标段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如投标人派出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有重复,中标顺序按第一标段至第三标段进行,即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标候选人顺序排名第一后,则在后续标段中不再具备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按排名顺序投标人顶位。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09日,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30日上午09:30时,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室 (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响应材料原件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开标会议室号码进入腾讯会议,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人员姓名应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开标期间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2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2185号
联系人:王卓玥
联系电话:1350448803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昕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友·华城国际三期第1幢1903号房
联系人:刘雪艳
电话:1776776297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30400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以下称“本项目”),由长春市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绿发改审批字〔2023〕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奖补资金及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其中,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设计服务、竣工图编制审核等各阶段的设计服务。
2.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规划对杨家小区、车城花园一期、车城花园二期、彩云间、新竹花园二期共5个居住小区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涉及38栋楼,3255户,总用地面积20.6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9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翻建、新建雨水管线、新建线性排水沟、翻建污水管线、污水出户管翻建、更换供热管线、低压电缆改造。新增监控系统、室外线缆梳理、翻新大门、改造围墙、美化围墙、改造绿化、景观等工程。
2.4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绿园区新竹花园二期、杨家小区、彩云间小区、车城花园一期、车城花园二期区域内。
2.5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2023年7月10日至2024年12月30日,共计539日历天。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设计成果。
2.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且最终通过各部门审批;
2)施工质量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标段项目编号 | 工程建设 地点 | 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 |
第一标段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第一标段 | CCS20230601FJSZ08001001 | 新竹花园二期 | 设计:0.80 施工:1.00 |
第二标段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第二标段 | CCS20230601FJSZ08001002 | 车城花园一期、车城花园二期 | 设计:0.80 施工:1.00 |
第三标段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第三标段 | CCS20230601FJSZ08001003 | 杨家小区、彩云间小区 | 设计:0.80 施工:1.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号】文件的规定),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号】文件的规定),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号】文件的规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第一标段、第三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综合协调管理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项目负责人要求: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第一标段、第三标段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第二标段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投标人与项目经理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招标允许兼投兼中,但各标段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如投标人派出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有重复,中标顺序按第一标段至第三标段进行,即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标候选人顺序排名第一后,则在后续标段中不再具备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按排名顺序投标人顶位。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09日,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30日上午09:30时,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室 (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响应材料原件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开标会议室号码进入腾讯会议,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人员姓名应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开标期间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2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2185号
联系人:王卓玥
联系电话:1350448803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昕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友·华城国际三期第1幢1903号房
联系人:刘雪艳
电话:1776776297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30400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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