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璧泉街道还建房化粪池清掏服务项目(一期)
金额
19.8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6/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中
2024年璧泉街道还建房化粪池清掏服务项目(一期)竞采公告(服务类)
(竞采编号:82024061710738050)
发布时间:2024-06-17 17:10
浏览次数: 253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泉街道办事处(采购人)对2024年璧泉街道还建房化粪池清掏服务项目(一期)(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198000 元)
包1
包合计:198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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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环境服务-公共卫生服务-排泄物的处理服务 需求描述: 一、询比采购内容
二、询比资格条件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服务内容1.化粪池清掏:使用化粪池固液分离车对部分有安全隐患的化粪池进行彻底清掏,并做好安全防护。将分离出来的污水排入化粪池出水管网内,并对化粪池进出口进行清理及冲洗,所产生的垃圾自行清运处置。化粪池清掏在接到具体经办人指令后1小时内必须到场处理。 2.污水管道堵塞疏通:使用人工或吸污设备对检查井进行清掏后,使用高压疏通车进行疏通,对疏通后的管网及检查井进行反复冲洗,对冲洗出来的垃圾物及沉淀物进行清掏,并且所产生的垃圾自行清运处置。管道疏通在接到具体经办人指令后半小时内必须到场处理。 3.项目要求 (1)响应单位需提供服务项目的清掏和疏通方案说明,方案描述清晰,完整可行。 (2)需提供本服务项目的相关资质材料。 (3)要求清掏和疏通车辆必须在投标公司名下,清掏车辆必须具备干湿分离功能、疏通设备必须是专门的管道高压疏通车辆,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培训,且需提供从业人员相关从业资格证。 (4)提供施工服务承诺书。(承诺事项:响应具体时间、工程质量及垃圾处置方案、农民工工资等)。 注:以上4条要求必须全部满足才视为有效投标,并扫描上传网上进行审查。 4.工程计价:本工程费用总价控制在19.8万元以内,最终结算金额根据实施的合格数量和中标单价据实验收结算。 5.报价方式 本采购服务有两项:一是化粪池清掏;二是管道疏通。全费用单价限价(化粪池清掏30元/m³,污水管道疏通22元/米)以内。按照全费用单价下浮比例的形式报价,二项适用同一个下浮比例。 6.评选方法 最低价评选法。采购人对已入围评审的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评审,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供应商有2家或2家以上,首先供应商资质最高为优先,其次再由投标时间最早为优先。未入围的报名供应商不参与评审。若中标单价下浮比例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中标人应说明低价理由,并缴纳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85%以之间差额3倍的低价风险担保金(低价风险担保金计算时以合同总价19.8万元为依据,按中标下浮比例计算)。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下无息退还。 7.备注 (1)中标方负责实施过程中的安全,以及自行合法处置垃圾物和沉淀物。在清掏化粪池和管道疏通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违法行为,中标方自行负责。 (2)此单价为全费用清单,均含人工费、机械费、水电费、垃圾运输及处置费、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3)因街道办事处突发情况较多,化粪池清掏服务较多,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勘测现场,充分考虑并进行成本核算(我街道有18个社区)。由于经常会出现突发性需求,要求响应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且迅速处置完毕。 (4)各潜在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若达不到采购人需求,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按已完工验收合格工程量的50%向乙方计价结算项目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还将向政采云平台投诉,追究服务商相关违约责任。 (5)服务期间经营所需设备、耗材全部由中标人自己提供,设备维修由中标人自己负责。承包期满后,中标人自行处置设备,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清掏服务金额累计满19.8万元止。 五、付款方式本服务项目无预付款。合格数量经验收小组据实验收后,结算金额满10万元时由中标单位出据在璧泉征税机关开具的发票和完税证明,支付不超过该结算项目款的70%。剩余项目款待合同到期后经全部验收合格后再按程序支付。所有支付款项向区财政申请,待区财政审批同意并下拨款项至街道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六、清掏维护操作规范1.粪便处理设施清掏和维护,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认定证书的清掏队伍实施,且清掏队伍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 2.粪便处理设施属于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当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应视为进入新的有限空间,重新通风和检测后方可进入,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 3.清掏维护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开展化粪池的清掏维护,必须经化粪池管理主体责任单位确认后,方可进行。在清掏维护过程中,化粪池管理主体责任方应指派专人监督整个清掏维护过程,对现场清掏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进行登记确认,对清掏工作质量进行查验。 4.清掏维护作业时,打开盖板前,应当疏散附近非作业人员,现场必须设置作业警戒围挡和警示标识标牌,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或靠近作业现场,防止发生意外。 5.清掏工作采取机械作业,对设施清掏维护作业前,必须进行充分的通风,打开盖板静置一定时间或借助机械设备通风排气,排除设施内有毒有害气体,对池内有毒有害气体、可燃气体进行检测,达到安全标准要求。 6.如确实需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必须重新对池内甲烷、硫化氢、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下池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人员须系安全带,他人在外协助,佩戴防毒面具等防止缺氧中毒的安全装备,严禁携带硬金属下池;整个作业期间严禁烟火;严禁单人作业。 7.清掏作业标准要求,规范地对处理设施内的残渣进行打捞保证池内清洁无杂物;清掏时产生的粪渣等污物必须密闭袋装,及时清运。清掏运出的粪水、粪渣,须运到专业处理场处理。 8.清掏维护完毕后,应做到进出口、排水管道畅通,无块状粪渣,无沉积物,完工后,应及时盖好盖板,以防行人掉入井内发生意外;清洁工作现场地面和工具,喷酒消毒、除臭杀菌剂,保证作业场所的清洁卫生。 七、安全防护规定1.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施工警戒围挡、警戒线、安全警示标识标牌,落实现场安全监护责任人。 2.现场作业人员不得抽烟、使用明火、随意接打电话。 3.机械清掏作业时,现场清掏维护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或者防护服、安全帽、口罩、手套和雨靴(鞋)。 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配备悬托式安全带,其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使用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具作为防毒用具,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和隔离式供氧面具。 5.有限空间作业时发现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侵害的,应立即上地,并在通风处换风。 6.发现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救援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和安全带,才能进入池内进行救援行为。 7.发现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迅速将病人脱离现场,放置在清凉通风处(避免口对口人工呼吸),必须在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呼叫120,请求急救。 八、联系方式采购事宜联系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泉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喻俊力 电 话:15123230007 地 址: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208号 九、其它有关规定 (一)网上竞采文件获取、网上竞采发生费用 1.凡有意参加网上竞采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网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网上竞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网上竞采实质性要求内容。 2.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3.无论网上竞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须提交与上传云平台相一致的纸质原件和复印件(每页须另加盖供应商公章)各一套给采购人。 (二)供应商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网上竞采。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三)废标情形 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网上竞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货商不足3家的; 2.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其他 1.供应商必须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3.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 4.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5.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6.若中标后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则在今后的服务项目中不予入围。 展开
| ¥198000 | 1(项) | ¥1980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4-06-21 0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06-21 11:3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按附件要求准备上传。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65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璧山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本采购服务有两项:一是化粪池清掏;二是管道疏通。全费用单价限价(化粪池清掏30元/m³,污水管道疏通22元/米)以内。按照全费用单价下浮比例的形式报价,二项适用同一个下浮比例。
本采购服务有两项:一是化粪池清掏;二是管道疏通。全费用单价限价(化粪池清掏30元/m³,污水管道疏通22元/米)以内。按照全费用单价下浮比例的形式报价,二项适用同一个下浮比例。
(三)付款方式: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的付款方式。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泉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登录后查看
联系座机:
登录后查看
八、采购文件及附件
docx
还建房化粪池清掏询比采购文件
更正公告:
变更项 | 原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变更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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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6-21 11:00 | 2024-06-21 11:30 | 2024-06-18 11:32 | ||||||||||||
需求描述 | 一、询比采购内容
二、询比资格条件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服务内容1.化粪池清掏:使用化粪池固液分离车对部分有安全隐患的化粪池进行彻底清掏,并做好安全防护。将分离出来的污水排入化粪池出水管网内,并对化粪池进出口进行清理及冲洗,所产生的垃圾自行清运处置。化粪池清掏在接到具体经办人指令后1小时内必须到场处理。 2.污水管道堵塞疏通:使用人工或吸污设备对检查井进行清掏后,使用高压疏通车进行疏通,对疏通后的管网及检查井进行反复冲洗,对冲洗出来的垃圾物及沉淀物进行清掏,并且所产生的垃圾自行清运处置。管道疏通在接到具体经办人指令后半小时内必须到场处理。 3.项目要求 (1)响应单位需提供服务项目的清掏和疏通方案说明,方案描述清晰,完整可行。 (2)需提供本服务项目的相关资质材料。 (3)要求清掏和疏通车辆必须在投标公司名下,清掏车辆必须具备干湿分离功能、疏通设备必须是专门的管道高压疏通车辆,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培训,且需提供从业人员相关从业资格证。 (4)提供施工服务承诺书。(承诺事项:响应具体时间、工程质量及垃圾处置方案、农民工工资等)。 注:以上4条要求必须全部满足才视为有效投标,并扫描上传网上进行审查。 4.工程计价:本工程费用总价控制在19.8万元以内,最终结算金额根据实施的合格数量和中标单价据实验收结算。 5.报价方式 本采购服务有两项:一是化粪池清掏;二是管道疏通。全费用单价限价(化粪池清掏30元/m³,污水管道疏通22元/米)以内。按照全费用单价下浮比例的形式报价,二项适用同一个下浮比例。 6.评选方法 最低价评选法。采购人对已入围评审的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评审,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供应商有2家或2家以上,首先供应商资质最高为优先,其次再由投标时间最早为优先。未入围的报名供应商不参与评审。若中标单价下浮比例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中标人应说明低价理由,并缴纳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85%以之间差额3倍的低价风险担保金(低价风险担保金计算时以合同总价19.8万元为依据,按中标下浮比例计算)。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下无息退还。 7.备注 (1)中标方负责实施过程中的安全,以及自行合法处置垃圾物和沉淀物。在清掏化粪池和管道疏通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违法行为,中标方自行负责。 (2)此单价为全费用清单,均含人工费、机械费、水电费、垃圾运输及处置费、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3)因街道办事处突发情况较多,化粪池清掏服务较多,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勘测现场,充分考虑并进行成本核算(我街道有18个社区)。由于经常会出现突发性需求,要求响应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且迅速处置完毕。 (4)各潜在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若达不到采购人需求,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按已完工验收合格工程量的50%向乙方计价结算项目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还将向政采云平台投诉,追究服务商相关违约责任。 (5)服务期间经营所需设备、耗材全部由中标人自己提供,设备维修由中标人自己负责。承包期满后,中标人自行处置设备,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清掏服务金额累计满19.8万元止。 五、付款方式本服务项目无预付款。合格数量经验收小组据实验收后,结算金额满10万元时由中标单位出据在璧泉征税机关开具的发票和完税证明,支付不超过该结算项目款的70%。剩余项目款待合同到期后经全部验收合格后再按程序支付。所有支付款项向区财政申请,待区财政审批同意并下拨款项至街道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六、清掏维护操作规范1.粪便处理设施清掏和维护,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认定证书的清掏队伍实施,且清掏队伍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 2.粪便处理设施属于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当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应视为进入新的有限空间,重新通风和检测后方可进入,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 3.清掏维护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开展化粪池的清掏维护,必须经化粪池管理主体责任单位确认后,方可进行。在清掏维护过程中,化粪池管理主体责任方应指派专人监督整个清掏维护过程,对现场清掏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进行登记确认,对清掏工作质量进行查验。 4.清掏维护作业时,打开盖板前,应当疏散附近非作业人员,现场必须设置作业警戒围挡和警示标识标牌,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或靠近作业现场,防止发生意外。 5.清掏工作采取机械作业,对设施清掏维护作业前,必须进行充分的通风,打开盖板静置一定时间或借助机械设备通风排气,排除设施内有毒有害气体,对池内有毒有害气体、可燃气体进行检测,达到安全标准要求。 6.如确实需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必须重新对池内甲烷、硫化氢、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下池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人员须系安全带,他人在外协助,佩戴防毒面具等防止缺氧中毒的安全装备,严禁携带硬金属下池;整个作业期间严禁烟火;严禁单人作业。 7.清掏作业标准要求,规范地对处理设施内的残渣进行打捞保证池内清洁无杂物;清掏时产生的粪渣等污物必须密闭袋装,及时清运。清掏运出的粪水、粪渣,须运到专业处理场处理。 8.清掏维护完毕后,应做到进出口、排水管道畅通,无块状粪渣,无沉积物,完工后,应及时盖好盖板,以防行人掉入井内发生意外;清洁工作现场地面和工具,喷酒消毒、除臭杀菌剂,保证作业场所的清洁卫生。 七、安全防护规定1.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施工警戒围挡、警戒线、安全警示标识标牌,落实现场安全监护责任人。 2.现场作业人员不得抽烟、使用明火、随意接打电话。 3.机械清掏作业时,现场清掏维护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或者防护服、安全帽、口罩、手套和雨靴(鞋)。 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配备悬托式安全带,其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使用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具作为防毒用具,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和隔离式供氧面具。 5.有限空间作业时发现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侵害的,应立即上地,并在通风处换风。 6.发现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救援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和安全带,才能进入池内进行救援行为。 7.发现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迅速将病人脱离现场,放置在清凉通风处(避免口对口人工呼吸),必须在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呼叫120,请求急救。 八、联系方式采购事宜联系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泉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喻俊力 电 话:15123230007 地 址: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208号 九、其它有关规定 (一)网上竞采文件获取、网上竞采发生费用 1.凡有意参加网上竞采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网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网上竞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网上竞采实质性要求内容。 2.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3.无论网上竞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须提交与上传云平台相一致的纸质原件和复印件(每页须另加盖供应商公章)各一套给采购人。 (二)供应商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网上竞采。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三)废标情形 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网上竞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货商不足二家的; 2.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其他 1.供应商必须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3.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 4.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5.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6.若中标后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则在今后的服务项目中不予入围。 | 一、询比采购内容
二、询比资格条件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服务内容1.化粪池清掏:使用化粪池固液分离车对部分有安全隐患的化粪池进行彻底清掏,并做好安全防护。将分离出来的污水排入化粪池出水管网内,并对化粪池进出口进行清理及冲洗,所产生的垃圾自行清运处置。化粪池清掏在接到具体经办人指令后1小时内必须到场处理。 2.污水管道堵塞疏通:使用人工或吸污设备对检查井进行清掏后,使用高压疏通车进行疏通,对疏通后的管网及检查井进行反复冲洗,对冲洗出来的垃圾物及沉淀物进行清掏,并且所产生的垃圾自行清运处置。管道疏通在接到具体经办人指令后半小时内必须到场处理。 3.项目要求 (1)响应单位需提供服务项目的清掏和疏通方案说明,方案描述清晰,完整可行。 (2)需提供本服务项目的相关资质材料。 (3)要求清掏和疏通车辆必须在投标公司名下,清掏车辆必须具备干湿分离功能、疏通设备必须是专门的管道高压疏通车辆,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培训,且需提供从业人员相关从业资格证。 (4)提供施工服务承诺书。(承诺事项:响应具体时间、工程质量及垃圾处置方案、农民工工资等)。 注:以上4条要求必须全部满足才视为有效投标,并扫描上传网上进行审查。 4.工程计价:本工程费用总价控制在19.8万元以内,最终结算金额根据实施的合格数量和中标单价据实验收结算。 5.报价方式 本采购服务有两项:一是化粪池清掏;二是管道疏通。全费用单价限价(化粪池清掏30元/m³,污水管道疏通22元/米)以内。按照全费用单价下浮比例的形式报价,二项适用同一个下浮比例。 6.评选方法 最低价评选法。采购人对已入围评审的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评审,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供应商有2家或2家以上,首先供应商资质最高为优先,其次再由投标时间最早为优先。未入围的报名供应商不参与评审。若中标单价下浮比例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中标人应说明低价理由,并缴纳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85%以之间差额3倍的低价风险担保金(低价风险担保金计算时以合同总价19.8万元为依据,按中标下浮比例计算)。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下无息退还。 7.备注 (1)中标方负责实施过程中的安全,以及自行合法处置垃圾物和沉淀物。在清掏化粪池和管道疏通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违法行为,中标方自行负责。 (2)此单价为全费用清单,均含人工费、机械费、水电费、垃圾运输及处置费、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3)因街道办事处突发情况较多,化粪池清掏服务较多,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勘测现场,充分考虑并进行成本核算(我街道有18个社区)。由于经常会出现突发性需求,要求响应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且迅速处置完毕。 (4)各潜在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若达不到采购人需求,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按已完工验收合格工程量的50%向乙方计价结算项目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还将向政采云平台投诉,追究服务商相关违约责任。 (5)服务期间经营所需设备、耗材全部由中标人自己提供,设备维修由中标人自己负责。承包期满后,中标人自行处置设备,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清掏服务金额累计满19.8万元止。 五、付款方式本服务项目无预付款。合格数量经验收小组据实验收后,结算金额满10万元时由中标单位出据在璧泉征税机关开具的发票和完税证明,支付不超过该结算项目款的70%。剩余项目款待合同到期后经全部验收合格后再按程序支付。所有支付款项向区财政申请,待区财政审批同意并下拨款项至街道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六、清掏维护操作规范1.粪便处理设施清掏和维护,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认定证书的清掏队伍实施,且清掏队伍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 2.粪便处理设施属于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当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应视为进入新的有限空间,重新通风和检测后方可进入,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 3.清掏维护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开展化粪池的清掏维护,必须经化粪池管理主体责任单位确认后,方可进行。在清掏维护过程中,化粪池管理主体责任方应指派专人监督整个清掏维护过程,对现场清掏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进行登记确认,对清掏工作质量进行查验。 4.清掏维护作业时,打开盖板前,应当疏散附近非作业人员,现场必须设置作业警戒围挡和警示标识标牌,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或靠近作业现场,防止发生意外。 5.清掏工作采取机械作业,对设施清掏维护作业前,必须进行充分的通风,打开盖板静置一定时间或借助机械设备通风排气,排除设施内有毒有害气体,对池内有毒有害气体、可燃气体进行检测,达到安全标准要求。 6.如确实需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必须重新对池内甲烷、硫化氢、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下池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人员须系安全带,他人在外协助,佩戴防毒面具等防止缺氧中毒的安全装备,严禁携带硬金属下池;整个作业期间严禁烟火;严禁单人作业。 7.清掏作业标准要求,规范地对处理设施内的残渣进行打捞保证池内清洁无杂物;清掏时产生的粪渣等污物必须密闭袋装,及时清运。清掏运出的粪水、粪渣,须运到专业处理场处理。 8.清掏维护完毕后,应做到进出口、排水管道畅通,无块状粪渣,无沉积物,完工后,应及时盖好盖板,以防行人掉入井内发生意外;清洁工作现场地面和工具,喷酒消毒、除臭杀菌剂,保证作业场所的清洁卫生。 七、安全防护规定1.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施工警戒围挡、警戒线、安全警示标识标牌,落实现场安全监护责任人。 2.现场作业人员不得抽烟、使用明火、随意接打电话。 3.机械清掏作业时,现场清掏维护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或者防护服、安全帽、口罩、手套和雨靴(鞋)。 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配备悬托式安全带,其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使用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具作为防毒用具,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和隔离式供氧面具。 5.有限空间作业时发现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侵害的,应立即上地,并在通风处换风。 6.发现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救援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和安全带,才能进入池内进行救援行为。 7.发现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迅速将病人脱离现场,放置在清凉通风处(避免口对口人工呼吸),必须在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呼叫120,请求急救。 八、联系方式采购事宜联系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泉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喻俊力 电 话:15123230007 地 址: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208号 九、其它有关规定 (一)网上竞采文件获取、网上竞采发生费用 1.凡有意参加网上竞采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网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网上竞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网上竞采实质性要求内容。 2.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3.无论网上竞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须提交与上传云平台相一致的纸质原件和复印件(每页须另加盖供应商公章)各一套给采购人。 (二)供应商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网上竞采。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三)废标情形 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网上竞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货商不足3家的; 2.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其他 1.供应商必须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3.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 4.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5.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6.若中标后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则在今后的服务项目中不予入围。 | 2024-06-18 11:32 | ||||||||||||
需求描述文件 | 还建房化粪池清掏询... 预览1 | 还建房化粪池清掏询... 预览1 | 2024-06-18 11:32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6-20 09:00 | 2024-06-21 09:00 | 2024-06-18 10:58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6-20 11:30 | 2024-06-21 11:00 | 2024-06-18 10:58 | ||||||||||||
两家供应商是否有效 | 是 | 否 | 2024-06-18 1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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