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城市微更新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xxq202311006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志伟0510-851669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1
公告正文
[0]2023年城市微更新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XXQ202311006 项目名称 2023年城市微更新工程
标段编号 WXXQ202311006-X02 标段名称 监理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023年城市微更新工程(项目名称)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城市微更新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2023年城市微更新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3]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 
    工程规模:项目拟对新吴区高新 A区(春丰路、G312、机场路、雪梅路围合范围)按照美丽街区标准对市容环境整体提升改造,共涉及18条道路,总长约 26 公里,面积约37公顷,其中重点提升锡兴路(春丰路-雪梅路 )、新洲路(机场路-G312)等。主要包括绿地提升、企业出入口景观改造、人行道出新、景观小品及城市家具建设等。项目总投资额约550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3700万元。  
    计划监理期限:12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60.0 万元
    招标范围: 立项范围内的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审计阶段等各阶段包含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全过程协调、管理、全方位的相关监理服务工作,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财务要求:2020 至2022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2)1)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项目总监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包括《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3年8月~2023年10月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8月~2023年10月连续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否(是否要求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含)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含)以上单位。4)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本工程监理机构最少配置人数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合计4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招标人要求分阶段到岗。上述所有人员均须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均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3年8月~2023年10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8月~2023年10月缴费证明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9日 16:00 时至2023年12月04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1日 10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70号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绣溪路59-16号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黄工  联系人: 张志伟、王梦琰 
电话: 0510-80595289  电话: 0510-85166966 
传真:   传真: 0510-851669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649812506@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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