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981090210021600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郑晰0593-679582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中国红茶数字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已由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批(2022)7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安市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人为 福安市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 ;
    2.2.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961025㎡,建设内容包括:中国红茶数字化交易中心; 茶文化街区改造; 农副产品分拣仓储园区; 公共停车场; 金湖路道路改造; 岩湖茶博园建设; 配套市政道路及管网改造。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1)设计咨询: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2)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合同、信息、安全管理,项目协调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范围内容为准。(3)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4)造价咨询(预算编制、模拟清单编制及全过程造价咨询)。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承担本项目设计咨询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9日 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220.161.207.254:8085/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bszn/noticePage.html)。
    5.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5.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0000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福安市中国红茶数字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981090210021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安发改审批(2022)72号 批准建设,报建编号 3509812208059903 ,招标编号为 E3509810902100216001 ,项目业主为福安市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福安市城北区的岩湖坂片区。 2.1.2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49162.81平方米 。 2.1.3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20000万元(实际以发改批复为准)。 2.1.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暂定价:约为678.7192万元。 2.1.5建设工期:本工程计划建设工期为36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6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办理审核结算(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1)设计咨询: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2)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合同、信息、安全管理,项目协调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范围内容为准。(3)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4)造价咨询(预算编制、模拟清单编制及全过程造价咨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设计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监理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勘察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工程类高级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管理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4)拟派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5)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承担本项目设计咨询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5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6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 / ;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 ”的情形,且未在管理期限内;④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⑤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评标时,仅对项目管理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进行评审。 3.8投标人其他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6日 9 时 00 分 00 秒至2023年10月22日 9 时00分00秒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9日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0.161.207.254:8090/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bszn/noticePage.html)。 6.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6.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8 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 8.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按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具体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①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以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复印件;③投标保证金形式;或④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为准。) 8.3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山信用社 帐户名称: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帐 号:906052801001000034360600000304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安市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冠杭路1号人大办公楼3楼,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 13860382688,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安市世纪大道198号二层,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0593-6795825,传真:/
    联系人:陈郑晰、陈炯恒、龚酩枫、蒋炜灵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安市新华中路2号
    联系电话:0593-213036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联系电话:0593-2130368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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