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安市本级】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01月(至)02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13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01(至)02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 01(至)02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泰安市碳排放数据质量控制能力建设和碳排放减量替代技术服务项目

1.采购标的名称:泰安市碳排放数据质量控制能力建设和碳排放减量替代技术服务项目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针对2023年以及“十四五”时期全国碳市场的相关要求以及全省“两高”项目减量替代的要求,项目主要有3个目标。一是规范全市进入碳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碳排放数据管理,形成规范的数据质量管理计划,按期报送碳排放存证信息数据。指导全市拟纳入碳市场的钢铁、水泥等行业提前做好碳排放的数据管理。二是按照全省“两高”行业碳排放减量替代的要求,建立完善的碳排放指标动态更新体系,确保新建项目符合减量替代要求。协助市局对市内近零碳创建单位创建成效评估成果进行技术审核,按照试点创建要求推进试点任务落实,确保每项试点任务全面落实。3、采购标的数量:1宗。4、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定。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要求。交付或实施地点:按采购人要求。7、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35

2025年02月

1.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2.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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