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二期)塔城项目区第一(施工)标段
金额
168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8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志刚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晨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英东1573906000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4
公告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二期)塔城项目区第一(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二期)塔城项目区第一(施工)标段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59.52%地方自筹40.48%,招标人为塔城水文勘测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境内
2.项目规模:升级改造卡琅古尔、吉勒德2处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水位观测设施、流量测验设施、降水蒸发观测设施、生产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65420039300003400010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二期)塔城项目区第一(施工)标段
150
168.0
升级改造卡琅古尔、吉勒德2处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水位观测设施、流量测验设施、降水蒸发观测设施、生产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疆外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担任项目经理的经历,至少承担过1项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施工管理业绩。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本项目企业、人员及业绩信息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结果为唯一依据,不再接受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4月11日至2023年0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04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72.41.115.125/TPBidder、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塔城水文勘测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晨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周志刚 联 系 人: 赵英东
电 话: 18999497270 电 话: 1573906000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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