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保温修缮工程专业分包采购
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设备安装分公司柳州市柳南区2023年鹅山路四区等3个老旧小区主体改造工程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柳州市柳南区南站街道鹅山路四区、五区、六区
工程造价:1376.54万元
项目改造小区为鹅山路四区、鹅山路五区、鹅山路六区共3个小区,涉及70栋2766户,住宅建筑总面积148569㎡。主要建设内容为:楼道内墙粉刷、更换楼梯栏杆、楼道照明、屋面修缮、雨水立管更换、楼道线路规整、屋面防雷设施改造、化粪池改造、建筑垃圾清运消纳等。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4年6月21 日至2024年6月26日。
。
2、招标答疑时间:
2024年6月22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分包名称(示例) | 工程范围(示例) | 备注 | |
防水保温工程 | 鹅山路四区、鹅山路五区、鹅山路六区共3个小区,包含但不限于以上三个小区屋面拆除、修缮(含屋面保温)、拆除并新建雨水管、拆除并新建防雷工程等。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甲方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始终保留对承包范围内工作进行变更、增加或减少的权利。 |
注明: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 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分包商对分包合同价款已有充分的认识。分包合同价款应涵盖合同中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正确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相关事项。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合同价款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再另行计算。
2. 支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方式:
(1)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分包方人工费由总承包单位代付(具体以本合同总包代付约定的条款为准)分包方配合承包方向业主单位上报该部分的产值,承包方收到业主单位支付的该部分工程款项,且在分包方向承包方提供足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双方每期共同确认工程量后,将分包方分包的当期工程量随承包方总包工程量一并向项目业主单位进行申报,分包方应配合承包方的申报产值工作,业主拨付每期本合同该部分专业工程款项给承包方,承包方收到该部分专业进度款向后,承包方按业主当期支付本合同该部分专业进度款项下浮15%支付给分包方;本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承包方与业主完成项目结算审定定案后,支付至分包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7%给分包方;余下工程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五年且建设单位退还承包方质量保修金后,由承包方扣除维修费用后(除分包方自行维修的费用外)一次性无息退还给分包方。本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至暂定分包合同总价的80%,即要求分包方承诺已结清农民工工资,如造成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的相关后果及影响,均由分包方承担。
每次分包工程款的支付以承包方收到业主该部分工程量相应款项后为支付前提,如果业主未能及时拨付工程款的,分包方应继续按照合同约定施工至分包工程量的20%,并确保工期正常,如分包方以承包方款项未到位故意停工的,视为分包方违约,工期不予顺延。分包方已知悉承包方与业主单位广西柳州市元信投资有限公司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条件(可附《柳州市柳南区2023年鹅山路四区等3个老旧小区主体改造工程》施工合同扫描件),当业主支付给承包方工程款时,承包方应把拖欠的工程款及时支付给分包方。当业主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承包方不能按约定支付分包费用时,分包方不得向承包方主张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利息。
3.所有对分包商工程量的计量都应在招标人从业主处取得工程量确认后方能作为支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4、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
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卢艺丹
电 话: 18589989675
邮 箱: 2819049696.qq.com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2-3983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