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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六安公司2024年第三十四次产业授权采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224la003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六安明都电力咨询设计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安徽玖洲通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合肥中环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杭州瑞盛电气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网六安公司2024年第三十四次产业授权采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编号:1224LA0034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各相关应答人:
国网六安公司2024年第三十四次产业授权采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编号:1224LA0034)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6.本次采购项目抽取的C值(下浮率):-0.03.
2024年8月1日
招标代理机构:六安明都电力咨询设计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明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编号:1224LA0034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各相关应答人:
国网六安公司2024年第三十四次产业授权采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编号:1224LA0034)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标段/包号 | 需 求 单 位 | 项 目 名 称 | 物资类别 | 成 交 供 应 商 | 备 注 |
1/01 | 安徽明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城郊分公司 | 10KV长江路及物流园线路新建工程、 10千伏长淮路线路升级改造工程(锦业路-盛业路)新建工程 | 环网箱 | 杭州瑞盛电气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
1/02 | 安徽明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配电分公司 | 安徽国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高压新装供电工程 | 环网箱 | 流 标 | |
1/03 | 六安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舒城分公司 | 舒城县永丰安置小区五期二标段、 舒城县杭埠镇联科专线10Kv接入工程 | 环网箱 | 合肥中环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
1/04 | 六安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城郊分公司 | 六安市金安区城北乡人民政府东城安置小区三期10KV配电 | 低压开关柜 | 合肥中环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
2/01 | 六安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舒城分公司 | 舒城县永丰安置小区五期二标段 | 电缆保护管 | 安徽玖洲通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6.本次采购项目抽取的C值(下浮率):-0.03.
2024年8月1日
招标代理机构:六安明都电力咨询设计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明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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