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GS-CG-GK-2021102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行政事业单位2022-2023年度公务车定点保险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鳌峰西路78号国土资源局大楼一楼、宁国市宁阳西路亚夏国际汽车商城C幢1010-1013、2010-2013号、宁国市宁阳东路、宣城市宁国市青龙西路凤凰城二期73栋一单元、安徽省宁国市南山东路南侧宁阳新苑小区C-1003-1
中标金额: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金生、刘仕、汪琳、夏经树、张汉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财政局、 宁国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宁国市东城大道与振宁路交口市民之家6楼,联系电话:0563-4110025、0563-411083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财政局
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联系方式:0563-4110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国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宁国市东城大道与振宁路交口市民之家6楼
联系方式:彭先生 0563-4110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563-4110060
十、附件
1、招标文件.zip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zip
宁国市财政局 宁国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