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2) 包合计:36,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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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图书馆和档案馆服务
需求描述
工程档案资料(A4纸),扫描和装订,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打印、复印、双层PDF扫描、打码、编目录、核对、内壳线装、外档案盒(单册厚度不超过2厘米)、著录、刻盘、修改图框、档案组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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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 400(册) | ¥16,000.00 |
目录:
图书馆和档案馆服务
需求描述
工程图纸(A0、A1、A2、A3、加长等类型),扫描和装订,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打印、复印、双层PDF扫描、折图、打码,目录,核对,内壳线装、垫板、外档案盒(单册厚度不高于3厘米)、著录、刻盘、修改图框、档案组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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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400(册) | ¥20,000.00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投标供应商应在黔江区具有固定的经营和售后服务场所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必须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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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2023-12-15 10: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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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2023-12-15 13:00:00(北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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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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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上传要求的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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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付时间: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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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付地点: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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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货方式:
采购人指定人员对档案整理及扫描成果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标准《DBJ50/T-306-2018》的要求进行验收。档案整理实体和数字化成果如有缺陷,中标人应立即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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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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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档案归档资料全部完成并经业主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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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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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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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依据: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档案(包括EPC土建总承包、精装修工程档案)已完成编制、审核及签署工作,具备整理、装订,进而移交的前提条件,再加上历史遗留部分基建档案需整理、装订归档。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基建工程档案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标准《DBJ50/T-306-2018》的要求实施外包整理和装订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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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终结算要求:
本项目在实施完毕且经采购人验收后,其最终结算价按以下方式支付:(1)工程档案资料和工程图纸装订及扫描数量超过400册的,在扣除50册后再按中标单价和余下册数据实结算;(2)工程档案资料和工程图纸装订及扫描数量少于400册的,按中标单价和实际装订及扫描的册数据实结算;(3)在项目实施中,应采购人要求,工程档案资料和工程图纸需另行复印、打印等,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费用,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此部分风险因素并做出合理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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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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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市四中法院(黔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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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79312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