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池州市财政局关于池州市不动产登记市县一体化平台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CZB32023031
二、项目名称:池州市不动产登记市县一体化平台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吉奥时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奥时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池州市自然和规划局;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池州市清风西路125号;池州市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楼三楼;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51号B座8层-A0805
相关供应商: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51号B座8层-A0805
四、基本情况
吉奥时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不满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池州市不动产登记市县一体化平台项目(项目编号:CZB32023031)”的质疑答复,2023年7月28日向本机关投诉。
经审查发现,该公司的投诉书格式、内容以及投诉书副本数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3年7月31日通过EMS向该公司邮寄《关于限期补正政府采购投诉书的一次性告知书》(编号〔2023〕07号),告知该公司在收到告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补齐补正。
2023年8月7日,本机关收到该公司通过顺丰速运邮寄的投诉书正本1册,投诉书副本4册。
再次审查发现,该公司的投诉书内容中误把相关供应商当成被投诉人。政府采购的被投诉人是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不是供应商。与被投诉项目有关的供应商(如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诉中为相关供应商,不是被投诉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本机关认为,该公司补正后的投诉书仍不符合规定。
2、处理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对该投诉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池州市财政局
2023年08月10日
二、项目名称:池州市不动产登记市县一体化平台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1 | 吉奥时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吉奥时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 |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池州市清风西路125号 |
3 |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池州市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楼三楼 |
4 | 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51号B座8层-A0805 |
投诉人:吉奥时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奥时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池州市自然和规划局;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池州市清风西路125号;池州市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楼三楼;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51号B座8层-A0805
相关供应商: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51号B座8层-A0805
四、基本情况
吉奥时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不满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池州市不动产登记市县一体化平台项目(项目编号:CZB32023031)”的质疑答复,2023年7月28日向本机关投诉。
经审查发现,该公司的投诉书格式、内容以及投诉书副本数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3年7月31日通过EMS向该公司邮寄《关于限期补正政府采购投诉书的一次性告知书》(编号〔2023〕07号),告知该公司在收到告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补齐补正。
2023年8月7日,本机关收到该公司通过顺丰速运邮寄的投诉书正本1册,投诉书副本4册。
再次审查发现,该公司的投诉书内容中误把相关供应商当成被投诉人。政府采购的被投诉人是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不是供应商。与被投诉项目有关的供应商(如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诉中为相关供应商,不是被投诉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本机关认为,该公司补正后的投诉书仍不符合规定。
2、处理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对该投诉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池州市财政局
2023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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