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乐清市雁荡镇白溪轴线综合提升工程土石方余方处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雁荡镇白溪轴线综合提升工程土石方余方处置项目,招标人为乐清市雁荡镇人民政府,委托联信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23年5月30日在乐清市雁荡镇招投标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3年5月31日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废标原因及依据:
异议受理部门:
乐清市雁荡镇人民政府 电话:0577-62157912
投诉受理部门:
乐清市雁荡镇招投标中心 电话:0577-62158965
附未中标单位(人)名单:
张福正、方建伟、张建伟、张国敏、黄鹏、林宇峰、张建宝
招标人:乐清市雁荡镇人民政府
乐清市雁荡镇招投标中心
2023年5月30日
中标候选人 | 是否乐清 本地企业(人)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日历天) |
干林友 | 是 | 900510.00 | 30 |
废标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废标依据 |
黄鹏、方建伟 | 唱标阶段发现投标文件只有一份,且未标注正、副本。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须知-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废除,不再进行后续评审:2)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3)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的; |
张福正 | 在唱标阶段发现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函未签字、盖章(指印)。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须知-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废除,不再进行后续评审:3)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
异议受理部门:
乐清市雁荡镇人民政府 电话:0577-62157912
投诉受理部门:
乐清市雁荡镇招投标中心 电话:0577-62158965
附未中标单位(人)名单:
张福正、方建伟、张建伟、张国敏、黄鹏、林宇峰、张建宝
招标人:乐清市雁荡镇人民政府
乐清市雁荡镇招投标中心
2023年5月3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