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仕本村外墙立面及栏杆改造工程
金额
173.9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3/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zhj(宁)-001
预算金额173.9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书记
招标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张1329072071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4
公告正文

仕本村外墙立面及栏杆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2023-ZHJ(宁)-00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仕本村外墙立面及栏杆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3.9541万元,招标人为周宁县礼门乡仕本村民委员会。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仕本村外墙立面及栏杆改造工程项目,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
739541元,交付地点为周宁县礼门乡仕本村采购人指定地点,工期60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仕本村外墙立面及栏杆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仕本村外墙立面及栏杆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磔|第 款觇定的

2、特定条件:1.①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
可证复印件。②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
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
注册单位为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作为佐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供应商
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
式》附件。②供
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③供
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
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24日08时30分到2023年03月3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按我司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
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汇款底单、《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发邮件至我公可
(购买标
书银行账户:开户名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定馋丹公司舜广
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银行账号:137010100100430780邮箱:zbjnd163@
163.com)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言笤称一致。未办璎抠
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采购文件售价:300元_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宁德市福宁南路6号(中益家居博览中心)1栋1801纸质文件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4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宁德市福宁南路6号(中益家居博览中心)1栋1801
七、其他
本项日招标保证金:伍仟圆整(¥5000.00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周宁县礼门乡仕本村民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周宁县礼门乡仕本村民委员会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礼门乡仕本村顺兴街61号
联系人:李书记
电 话:1385032798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博大路3号院1号楼16层 1603
联系人:
小张
电 话: 13290720713
电子邮件: zhjnd16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豕ψkψ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2023-ZHJ(宁)-001
项目名称:仕本村外墙立面及栏杆改造工程
报名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合同包\
手机: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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