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区一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三期)测量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5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y2023-fwcg28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联系人姚岚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林0579-8241145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金华市区一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三期)测量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9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Y2023-FWCG28
    项目名称:金华市区一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三期)测量服务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华市区一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三期)测量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E级GNSS控制测量、四等水准测量、地形图测绘、纵断面测量、横断面测量、竣工管线探测等测绘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成交通知书发放后45日历天内完成E级GNSS控制测量、四等水准测量、地形图测量、纵断面、横断面测量并提交成果报告;工程竣工后3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管线探测并提交成果报告备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已办理金华市区建设工程“三测合一”(联合测绘名录库)。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测绘工程师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9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3室政府采购开标3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9259324&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cbb030c0ee4111ed99d0e7186319ac7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1)标前准备(注册、CA驱动办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正式供应商(注册网址: http://zfcg.czt.zj.gov.cn/),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网站“下载专区”)。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准备好电脑与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一个CA锁,并打开“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软件,在30分钟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3.投标人可另行提供一份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至采购代理机构,以用于评标现场异常情况处理(详见前附表说明)。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金华市婺江东路27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姚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328075
    质疑联系人:姚岚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3280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林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411457
    质疑联系人:吴华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1348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一环(三期)测量采购文件(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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