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徐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鼓楼区重点工程预算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02-JSYZ-C2022-0010]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7/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302-jsyz-c2022-0010
预算金额1.00元
招标公司徐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0516-876368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明
中标公司江苏中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SZC-320302-JSYZ-C2022-0010
二、项目名称:2022年鼓楼区重点工程预算编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中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徐州市解放南路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内科技创业园电子商贸中心A区321、323、324室
成交优惠率: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2022年鼓楼区重点工程预算编制项目
2.项目范围:本项目为徐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鼓楼区重点工程预算编制,具体内容详细磋商文件,详细内容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3.合同履行期限:满足采购人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艳、蒋培、陈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服务费:15000元(人民币),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公告时间:2022年6月23日
2.成交时间:2022年7月6日
3.各响应供应商对本次磋商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徐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53号
联系方式:0516-876368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中山北路君盛广场一号楼12层
联系方式:0516-83006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明
电话:0516-83006601
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7日
江苏中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江苏中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2年鼓楼区重点工程预算编制项目采购文件.doc 2022年鼓楼区重点工程预算编制项目采购文件.doc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徐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编号:JSZC-320302-JSYZ-C2022-0010竞争性磋商文件2022年鼓楼区重点工程预算编制项目
第一章项目说明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2022年鼓楼区重点工程预算编制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内容如下:(供应商):项目编号:JSZC-320302-JSYZ-C2022-0010竞争性磋商文件二〇二二年六月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五、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四、采购邀请: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三、项目编号:JSZC-320302-JSYZ-C2022-0010二、项目名称:2022年鼓楼区重点工程预算编制项目一、采购人:徐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本项目成交后不得转让或分包。说明: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⑵查询渠道包括: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资格审查结束前。④“诚信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③“信用中国(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
1、供应商报价为要约,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必要时可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或采取其它方式采购。十、报价要求九、合同草案条款:见《磋商文件》附件6、《合同草案条款》。八、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七、采购预算(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响应无效。(一)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十一、提交响应文件要求第二章响应文件3、报价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有漏报或不报的,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按照《磋商报价表》要求填写首次报价。
3.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2.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1.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磋商环节。“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5.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首次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4.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3.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7月6日北京时间10:00。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6日北京时间10:00,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1.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9.相关说明: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即为数据电文(响应文件,下同)的发送时间和接收时间。8.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7.首次响应文件解密:到达开启时间,“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6.不接受不按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电子签章)的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签章相关要求见“苏采云”系统。
第一部分响应文件的组成十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5.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响应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4.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的;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1~6项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三)其他文件,包括:(二)《磋商报价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一)《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以电子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为准,上传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必须内容清晰可见,如无法辨识不予认可。)
①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月份(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证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即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书)扫描件及所投入的设备明细);(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月份(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1份;②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月份(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1份。①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月份(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扫描件1份;(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5、分项价格表(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4、偏离表(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6)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注: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9、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或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政府采购政策要求:8、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相关内容及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7、供应商业绩(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6、服务方案(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注: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10、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1、供应商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1)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范围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投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开标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注:12、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如有)。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14、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标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1)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印发)范围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投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开标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注:13、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如有)。(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标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
注:15、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350M!(3)盖章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九章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2)签署要求:特别提醒: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需“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可打印成文档,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最后再电子签章。见《磋商文件》第九章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1)密封(加密)要求:
1、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方式(地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受托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在“开标大厅”等待磋商。(一)磋商要求十三、磋商相关说明第三章磋商相关说明(2)采购人索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须在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采购人。(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7、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的,视为响应无效。6、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的,视同放弃澄清。5、磋商方式:本次磋商采用“苏采云”系统中的视频会议,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磋商会议。请供应商在磋商前等候在开标大厅,随时接听磋商小组发出的磋商视频邀请。(所有邀请等待时间2分钟,2分钟内所邀请供应商无响应,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由解密顺序下一家进行磋商,不再后补)4、磋商顺序按照电子标书解密先后时间进行,解密时间相同的,不分先后顺序。3、供应商的授权代表或法人须全程守候在“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并确保视频设备正常使用。授权代表或法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经磋商小组核查后参与磋商活动。2、供应商可通过CA数字证书,在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各自响应文件。
2.都符合第1种情况的,提供所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和所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的,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1.提供所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不包括强制采购要求(如有),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下同)的;或所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的,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服务方案)优劣(得分)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服务方案)优劣(得分)都相同的,按照以下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二)评审程序8、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磋商要求执行,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
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十四、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响应无效处理。说明: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要求:见《磋商文件》中“十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3.都符合第2种情况的,提供所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和所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份数最多的,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第四章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签订等十六、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五、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以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该品牌的供应商。3、采购项目为非单一产品的,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具体核心产品内容见本磋商文件《项目要求(采购需求)》。核心产品为两个及以上的,不同供应商所报的核心产品中有部分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照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2、评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
第五章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二十、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所有扫描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十九、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磋商报价表》(首次响应文件)和《分项价格表》(首次响应文件)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纸质投标文件3份(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特别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十八、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七、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标的的基本概况为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表》(最后报价)。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二十二、询问和质疑第六章询问和质疑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二十一、《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成交结果在徐州政府采购网http://218.3.177.171:8088/上公布。1、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取标准见附件。第七章其他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中山北路君盛广场一号楼12层质疑接收人:王继刚联系电话:0516-83006601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君盛广场一号楼12层4、采购代理公司: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6-87636835联系人:郑建博地址:徐州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53号3、采购人:徐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1、《评分细则》二十四、附件:(附后)第八章附件电话:0516-83006601联系人:赵明
8、《授权委托书》7、《承诺书》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偏离表》4、《分项价格表》3、《磋商报价表》
14、《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3、《预付款保函》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0、《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自测小程序
1、项目名称:鼓楼区2022年市级城建重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水秀路西延、环城路西延、辛山特勤消防站、万科熙望配套道路、北区客运换乘中心周边小区配套道路、郑集实验学校二期、辛山小学,工程预算编制(含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一、项目概况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评分细则2022年6月23日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评审因素\n | \n分值\n | \n评审标准\n |
\n报价\n | \n0\n | \n各供应商价格得分=最低磋商价格(即供应商中的最低评审价格)÷各供应商评审价格×0。\n |
\n服务方案\n | \n30\n | \n根据服务内容、职责分工、工作开展流程、咨询工作内部管理制度、工作方法、服务承诺等方面是否全面、特点把握是否准确、完善、详细、可操作性是否强、清晰、科学完整等进行综合评分:\n以上内容全面、特点把握准确、完善、详细、可操作性强、清晰、科学完整得30-20分\n以上内容较全面、较清晰、较科学完整得19-10分\n以上内容不全面、不清晰、不太科学完整得9-0分\n |
\n服务承诺\n | \n15\n | \n根据供应商编制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承诺和保证措施是否全面、完善、合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n服务质量承诺全面、完善、合理得15-9分\n服务质量承诺基本全面、完善、基本合理得8-3分\n服务质量承诺不全面、完善、不合理得2-0分\n |
\n质量保证措施\n | \n15\n | \n根据供应商编制的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完整、措施是否有力、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n质量保证措施完整、有力、合理得15-9分\n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整、基本合理得8-3分\n质量保证措施不全面、不合理得2-0分\n |
\n人员组织保证措施\n | \n10\n | \n根据供应商编制的针对本项目的人员组织保证措施是否完整、措施是否有力、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n人员组织保证措施完整、有力、合理得10-6分\n人员组织保证措施基本完整、基本合理得5-2分\n人员组织保证措施不全面、不合理得1-0分\n |
\n进度保证措施\n | \n10\n | \n根据供应商编制的针对本项目的进度保证措施是否完整、措施是否有力、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n进度保证措施完整、有力、合理得10-6分\n进度保证措施基本完整、基本合理得5-2分\n进度保证措施不全面、不合理得1-0分\n |
\n保密措施\n | \n5\n | \n根据供应商编制的针对本项目的保密措施是否完整、措施是否有力、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n保密措施完整、有力、合理得5-4分\n保密措施基本完整、基本合理得3-2分\n保密措施不全面、不合理得1-0分\n |
\n合理化建议\n | \n5\n | \n根据供应商编制的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是否完整、是否可实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n合理化建议完整、可实施得5-4分\n合理化建议基本完整、基本合理得3-2分\n合理化建议不全面、不合理得1-0分\n |
\n企业资质\n | \n2\n | \n供应商取得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得2分。\n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n |
\n荣誉奖项\n | \n3\n | \n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2019年6月1日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造价管理机构和省造价协会颁发的“优秀造价企业”或“创新型造价企业”通报表扬或其他荣誉的,每项荣誉得1.5分,该项最高得3分。\n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n |
\n业绩\n情况\n | \n5\n | \n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2019年6月1日以来)类似造价咨询业绩每项得1分,最高得5分。该项满分5分。\n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n |
三、服务要求:编制鼓楼区2022年市级城建重点工程(水秀路西延、环城路西延、辛山特勤消防站、万科熙望配套道路、北区客运换乘中心周边小区配套道路、郑集实验学校二期、辛山小学)工程预算编制(含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过程服务提供真实、完整的过程资料等。二、服务范围:4、项目服务期限:满足采购人具体要求,签订合同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3、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城建重点工程建设使用第三方咨询服务行为的实施意见》徐政办发【2021】90号文规定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苏价服【2014】383号文的收费标准的半价,高于半价的为无效报价);报价包括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预算金额:1元人民币。本工程为固定费率报价,该采购预算无实际意义,不作为中标及结算依据,最终金额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5、服务承诺:给出可实施性的服务承诺;4、保密措施;3、进度保证服务措施;2、人员组织保证服务措施;1、质量保证服务措施;本项目为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四、服务质量标准:(2)没有按期提供预算成果,每延迟1天,扣除咨询费用的5%。如延迟5天还未出具预算结果,委托方有权中止本协议,不承担任何费用。非咨询方原因除外。(1)咨询人需在拿到委托人提供的工程资料之日起(根据项目情况且满足采购人具体要求)日历天内完成委托事项的编制工作,并向委托人提供完整的工程清单及标底编制文件(清单、工程量计算书、钢筋配料单等),配合委托人完成复核、招标。8、特殊要求:7、算量和计价使用广联达或新点软件;6、按委托人时间要求提交成果;
六、报价要求:项目组人员配备里必须包含土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且取得土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3年以上,能独立完成工程预算编审工作;安装工程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且取得安装工程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3年以上,能独立完成工程预算编审工作,具体人员数量配置各单位自行考虑。项目负责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5年以上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各专业人员均需具有同类委托项目造价经验。五、人员配备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并满足项目需要。
3、磋商报价表供应商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七、其他要求:见磋商文件《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本项目成交人的合同金额根据实际投资额调整,具体收费费率按供应商磋商时所报费率计算。咨询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增加或减少工作、修改设计、延误工期等客观原因,增加或减少咨询服务工作量的,其咨询收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供应商的报价应涵盖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各项工作的编制、服务及审核费用、人工工资、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以及应缴纳的税费,并完全响应在项目的造价工作要求。1.报价应结合文件给定的资料及现行规范的相应规定,在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现场情况、市场风险及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并符合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前提下进行自主报价。
注: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城建重点工程建设使用第三方咨询服务行为的实施意见》徐政办发【2021】90号文规定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苏价服【2014】383号文的收费标准的半价,高于半价的为无效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本次为首次报价项目名称:2022年鼓楼区重点工程预算编制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2-JSYZ-C2022-0010
\n\n\n\n\n\n\n\n\n\n\n\n项目名称\n | \n报价(%)\n | \n备注\n |
\n2022年鼓楼区重点工程预算编制项目\n | \n%\n | \n报价为《分项价格表》的总价。\n |
4、如最后报价未列明单价,则最后所报各项单价计算方法为:(最后报价/最初报价)*各项最初报价的单价。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报价说明:供应商承诺:本报价(总价)为供应商本企业提供的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302-JSYZ-C2022-0010本次为首次报价4、分项价格表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
说明: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项目名称:2022年鼓楼区重点工程预算编制项目
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响应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注:1.如果不提供《分项价格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3.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算出“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总价合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的条件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1.中小微企业的划分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
注: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下同)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项目名称:2022年鼓楼区重点工程预算编制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2-JSYZ-C2022-0010(首次报价)5、偏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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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2年鼓楼区重点工程预算编制项目(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最终签订版本为准)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
合购采府政项目编号:JSZC-320302-JSYZ-C2022-0010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徐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
咨询类型:合同编号:建设地点:项目名称:
\n\n\n\n\n\n\n\n\n\n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n | \n制定\n |
\n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n | \n制定\n |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工程造价相关管理规定,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咨询人:委托人: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
6.咨询业务范围及内容:5.项目规模:总投资额约万元,建筑面积约/平方米4.工程用途:3.资金来源:2.建设地点:1.项目名称:
4.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三、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为:二、本协议书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赋予的定义相同。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和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3)中标通知书。(2)投标书及其附件;(1)磋商文件;5.通过招标方式获得咨询业务的,还包括下列资料: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七、本合同正本份,委托人份,咨询人份。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2022年月日实施,至2022年月日出具报告终结。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住所:住所: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年月日年月日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6.“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5.“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4.“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2.“咨询人”是指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上指明并与委托人在该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的当事人。1.“委托人”是指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上指明并与咨询人在该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的当事人。
第五条咨询人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向委托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专业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行业管理规定的咨询成果文件。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咨询人的义务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规定,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7.“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咨询人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十条委托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九条委托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八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解决在咨询业务中的委托方问题,并代表委托人签署相关文件。委托人的义务第七条咨询人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第六条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影响合同规定的委托人利益的任何活动。
第十五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独立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作的权利。第十四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由于委托人原因造成咨询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咨询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委托人承担相应赔偿。第十三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以及到工程现场勘察。第十二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按合同条款规定及时支付咨询费用。
第十九条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人执行的专业咨询业务不符合相关规范时,有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诉的权利。第十八条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七条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第十六条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委托人的权利咨询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有失公平、公正及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由此原因造成的咨询合同终止咨询人免责。对于造成咨询人损失的,由委托人给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委托人的责任第二十二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二十一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咨询业务范围内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咨询人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中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第二十七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7个工作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二十六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延误或重复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延长了约定的咨询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二十四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第三十三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第三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部分酬金的支付。第三十一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第三十条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数额和币种支付。咨询业务酬金第二十九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七条咨询人应对咨询报告的质量负责,委托人有对咨询工作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价的权利。评价时间在咨询成果报告提交后一个月完成,并根据有关规定填写《咨询效果评价意见表》。对评价结果有争议时,以项目所在地造价行业主管部门裁定意见为准。第三十六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五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三十四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其他
2.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和相关费用标准等第二条1.适用法律和法规:国家、省、市发布的相关文件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第三十八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2.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内容(下列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1.委托工程造价咨询的工程范围:工程预算编制(含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及内容第三条本合同咨询项目负责人由担任,负责本咨询项目的具体实施及与委托方的联系等事宜。3.标准规范:国家、省、市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等。
□编制建设工程预算□审核建设工程预算□编制建设工程概算□审核建设工程概算工程设计阶段□建设工程项目经济评价□其它□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投资决策阶段
□审核工程量清单□审核招标控制价/发包工程预算(标底)□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发包工程预算(标底)□审核磋商文件造价控制条款工程发承包/招投标阶段□设计方案经济比较□其它□额设
□分析工程投资偏差,调整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其它□审核工程价款调整□业主分包的专业工程招标咨询,材料设备询价□分析合同价款(投标报价/发包工程预算),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工程施工阶段□其它□参与审查经济标□参与合同谈判,协助起草合同文本
第五条实施工程施工阶段造价咨询业务,要求咨询人常驻施工现场时,由委托人提供下列必要的办公条件:/□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其它□工程造价鉴定及仲裁咨询□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2造价咨询其它业务□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其它工程竣工阶段
第九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因自身原因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向委托方支付赔偿金:第八条委托人授权为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第七条委托人应在3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六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其它。□实施工程施工阶段造价咨询业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工程建设周期延长;□由于委托人提供的图纸等条件资料不全或发生变化,咨询人根据变化的条件资料发生的重复咨询工作;第十一条咨询人发生额外工作包括:第十条委托人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由此造成的咨询人工作的缺陷或失误及额外工作由委托人负责对咨询人进行赔偿。本合同约定的资料完整提供时间为项目送审时间为准。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每次付款前,咨询人须开具相应金额的项目所在地税务局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委托人,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付款,咨询人不得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付款延迟追究委托人的责任。咨询单位向委托方提交最终编制成果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的咨询服务酬金(剩余的咨询服务酬金=按合同约定计算经委托人签字盖章认可的最终咨询服务酬金-已支付咨询服务酬金)合同签订且乙方向甲方出具预付款保函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估算价款的百分之肆拾(40%)作为预付款,小写¥大写:人民币。由甲方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乙方。(1)提交预付款保函的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小写金额:元),经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以下第(2)种付款方式:第十二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1、卖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供货清单。卖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包括:每次付款前,咨询人须开具相应金额的项目所在地税务局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委托人,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付款,咨询人不得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付款延迟追究委托人的责任。剩余的咨询服务酬金待项目决算审计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的咨询服务酬金=按最终决算审计认可的咨询服务酬金-已支付咨询服务酬金)。项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估算价的百分之肆拾(40%)作为预付款,小写¥大写:人民币。(2)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
额外服务酬金:/附加服务酬金:/3、其他约定2、买方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五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第十四条咨询人依据造价行业主管部门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咨询质量满足委托方及行业主管的要求。咨询人提交的咨询成果报告须文字清晰整齐,有较强的可复查性。为保证咨询质量,委托人与咨询人约定,质量奖罚条款如下:第十三条双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
/附加协议条款: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使用说明
在填写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标准时应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内容繁简程度,工作量大小、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在签订合同时预付30%预付款,当工作量完成70%时,支付70%的工程咨询款,剩余部分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碍或延误而使咨询人发生额外服务也应当支付酬金,并应约定好酬金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在写明其支付时间时应写明其后的多少天内支付。第五条在协商和写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时,首先应明确工程范围,如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其次应明确项目建设不同阶段如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阶段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中投资估算、概算或预算等造价咨询业务内容。《专用条款》应当对应《通用条款》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第二条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如工程类别、建设地点等填写所适用的部门或地方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有关办法和规定。《专用条款》的填写说明:《通用条款》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委托人和咨询人都应当遵守。《通用条款》应全文引用,不得删改。《专用条款》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条件,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填写。双方如果认为需要,还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附加协议条款。《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以下简称《通用条款》、《专用条款》)。
(1)承诺书;根据贵方《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02-JSYZ-C2022-0010)要求,本供应商正式提交以下首次响应文件。致徐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7、承诺书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设立奖罚条款,但必须是对等的。
中小企业规模类型
自测小程序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
大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自测或别别企
业规模类型
T
徐州工信
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我单位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3)偏离表;(2)磋商报价表;
二、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及所有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一、完全承担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如有偏离,将全部填写在偏离表中)。
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磋商报价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确定。七、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六、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五、报价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四、所供货物保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性能和安全标准,无权利瑕疵。三、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本供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日期:移动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托人:先生(女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委托人(全称):8、授权委托书
年月日受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公章):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2022年鼓楼区重点工程预算编制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2-JSYZ-C2022-0010]的磋商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身份证号: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项目编号:JSZC-320302-JSYZ-C2022-00109、中小企业声明函(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后)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我单位在参加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2-JSYZ-C2022-0010)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0、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
设备:供应商郑重声明: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2022年鼓楼区重点工程预算编制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2-JSYZ-C2022-0010)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项目名称:2022年鼓楼区重点工程预算编制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2-JSYZ-C2022-0010(附证明材料扫描件)
1、(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专业技术能力:…………3、(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2、(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1、(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3、(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2、(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项目编号:JSZC-320302-JSYZ-C2022-0010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3、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说明:日期:单位名称(盖章):
(1)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小写¥大写:人民币。付款条件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小写¥大写:人民币。(1)合同签订且乙方向甲方出具预付款保函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付款条件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
备注:非政府采购项目收费标准,由采购人与代理机构自行商议。14、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付款条件二中,预付款比例设定应符合《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要求。注:1、付款条件一中,出具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的合同款应当与保函金额一致。(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小写¥大写: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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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00万以下\n | \n1.50%\n | \n1.50%\n | \n1.00%\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n100万~500万\n | \n1.10%\n | \n0.80%\n | \n0.70%\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n500万~1000万\n | \n0.80%\n | \n0.45%\n | \n0.55%\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nl000万~5000万\n | \n0.50%\n | \n0.25%\n | \n0.35%\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n5000万~l亿\n | \n0.25%\n | \n0.10%\n | \n0.20%\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n1亿~5亿\n | \n0.05%\n | \n0.05%\n | \n0.05%\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n5亿~10亿\n | \n0.035%\n | \n0.035%\n | \n0.035%\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n10亿~50亿\n | \n0.008%\n | \n0.008%\n | \n0.008%\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n50亿~100亿\n | \n0.006%\n | \n0.006%\n | \n0.006%\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n100亿以上\n | \n0.004%\n | \n0.004%\n | \n0.004%\n | \n最低5千元\n最高10万元\n(PPP项目最高10万元)\n |
5.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如低于5千元,按5千元收取;如高于10万元,按10万元收取。超出5万元的,超出部分按8折计算收取。(PPP项目按10万元)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率(%)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另外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说明:
账号:60080188000140080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开明支行账号名称: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8.账户信息:7.多标段项目按总项目收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6.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采购预算为1元的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按100万元计算。
企业报价折扣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等)
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编号:JSZC-320302-JSYZ-C2022-0010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徐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
(2022年鼓楼区重点工程预算编制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鼓楼区重点工程预算编制项目),属于(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中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从业
人员_94人,营业收入为_2070.57_万元,资产总额为2738.19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A管理许
程项目
企业名称(盖章):江南
瀚咨询有限公司
口
日小期:2022年7月
S203110086996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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