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速信号传输组网设备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com-2024-bdjc-0017/1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经理010-5220758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2
公告正文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2-21 15:24:15 截止时间:2024-02-28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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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40221001
项目编号:CECOM-2024-BDJC-0017/16(JJZCG2023-38)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主要内容
公开招标公告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委托,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方式与程序管理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招标工作的措施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高速信号传输组网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设备类别 | 备注 |
1 | 高速信号传输组网设备 | 密集波分复用设备、密集波分设备、信号放大设备、光模块等 |
2. 项目编号:CECOM-2024-BDJC-0017/16(JJZCG2023-38)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
3.8.1 原厂商参与投标;
3.8.2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以及未被军委装备发展部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8.3 供应商在招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方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8.4 采购方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并取消其成交资格,如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采购方、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3.8.4.1 提供虚假资料;
3.8.4.2 与其他供应商串通;
3.8.4.3 向采购方、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3.8.4.4 成交后未经采购方同意,不按照招标和其投标文件订立合同;
3.8.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 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5.1 发售时间及购买方式:2024年2月21日起到2024年2月28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与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经理(电话:010-52207587,邮箱:lijing@ce-com.cn)。
注:注册和购买标书流程:
登陆(www.cec-ec.com.cn)-注册并审批通过后(新用户)-采购管理-购买文件-输入项目编号-填写购买信息-选择支付方式-提交-现场递交所需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5.2 领取时间:发售截止后第二个工作日14:00点-16:30点集中发售。
5.3 领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
5.4 领取方式:专人现场领取。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材料交采购代理机构审核: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购买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同为2024年3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延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某宾馆。具体地址开标前通知。
6.3 注意事项:文件递交应安排专人送达现场,应提前15分钟到场。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未按时抵达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 其他要求
7.1 本次采购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响应或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拒绝。
7.2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书面的形式现场递交)。
7.3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应于收到招标文件2日内反馈是否参与投标,如不参与将在2日内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送弃标函。
7.4 本项目解释权归采购方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8. 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交纳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额度:人民币2.12万元;保证金形式:电汇。
保证金收款账号:344171055868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注:纸质发票开标当天现场领取,电子发票开标后在中电采购平台【发票管理】自行下载。
9. 采购方联系方式
采 购 方: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1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
邮 编:100036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邮 箱:zhengsw@c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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