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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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根据《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光明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我组拟在2024年举办光明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暨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讲座学习。旨在推进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安全发展水平,进一步夯实光明街道应急管理工作基础。其中预算金额包括聘请2名培训讲师(副高级)、印刷70份培训学习资料以及购买相关的学习文具等费用。 |
项目预算金额:8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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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地址: 光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0755-29099157
传真: 电子邮箱:360138038@qq.com 公告日期:2024 年 11 月 12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自然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