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水情水质监测系统项目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xgl23gz1811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工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水情水质监测系统项目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现场报名或发送资料至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L23GZ18118
项目名称: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水情水质监测系统项目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
预算金额:1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标的内容概况: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水情水质监测系统项目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数量1项;最高限价:人民币1500万元。
(2)简要服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设备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6.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7.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至 2023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现场报名或发送资料至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
方式: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2.供应商将下述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详见附件)。
备注:已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1)现场报名:供应商至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填写打印上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由工作人员审核(咨询电话020-37209484)报名资料通过后,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投标邀请”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缴纳标书款【招标文件获取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寿路支行;账号:4405 0158 1108 0000 0704),须使用对公账号汇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3)招标文件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9:00:00至9:3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寿路80号        
联系方式:020-851161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吕工020-37209484-8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工
电 话:  020-3720948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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