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自然资告字〔2024〕13号的出让公告信息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德自然资告字〔2024〕13号
经德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要求按规划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竞买方式 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dezhou.gov.cn),按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策法规——土地出让——《德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试行)》和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用户手册——《土地、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相关地块的竞买。 四、网上交易办理程序 (一)竞买人需进行主体注册并进行主体信息填报、CA数字证书办理; (二)竞买人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 (三)竞买人提交网上竞买申请; (四)经竞买人实名账户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 (五)竞买人网上报价及网上限时竞价; (六)竞得人下载并持《成交确认书》等资料到德州市自然资源局A429室办理竞买人资格后审等手续。 五、竞买资料取得 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19日,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相关地块出让文件。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更改为准。 六、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及竞买资格确认 2024年11月22日10时至2024年12月19日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16时。经竞买人实名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内进入系统进行保证金查询,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打印资格确认书。 七、网上报价及限时竞价 网上挂牌报价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0时,截止时间为: 2024-D004-A号地块:2024年12月21日10时; 2024-D004-B号地块:2024年12月21日10时; 2024-D004-C号地块:2024年12月21日10时。 挂牌期限届满,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事项 (一)凡有意参与德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的竞买人,均需按《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要求,进行主体注册并进行主体信息填报和CA数字证书办理。 办理主体信息填报咨询电话:0534-2223105; 办理CA证书咨询电话:18505342483; 技术支持电话:0534-2236863,15069260653; 保证金窗口电话:0534-2236743; 土地及产权交易科电话:0534-2223108。 (二)竞得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从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的《成交确认书》《竞买申请书》《竞买资格确认书》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德州市自然资源局A429室进行资格后审。 (三)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和交易地块有疑问的,可向德州市土地储备整治中心资产管理科咨询。竞买人在公告及挂牌期间未咨询的,视为对出让文件和交易地块无异议。 (四)农科院地块整体规划,宗地A、B、C一并出让,须为同一竞得人。 (五)农科院地块统一核算规划指标,土地竞得人需建设并移交的设施包括: 1.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建成验收合格后,与德城区民政局签订移交协议,将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的不动产权无偿移交并由德城区民政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工作。 2.集中设置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40平方米,建成验收合格后,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签订《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移交协议》,将需移交社区服务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偿移交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并办理不动产登记(由街道办事处申请登记),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工作。 3.无偿建设集中公共绿地(位于A地块南侧)并移交属地政府,用地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约2.25亩)。 4.按要求建设支路三及支路四,建成后无偿移交属地政府。 (六)农科院地块的土地使用条件为: 1.土地竞得人需向德城区政府无偿提供住宅安置房(简装修)不少于7套,建筑面积不低于1968.9平方米,每套超出应回迁安置建筑面积的部分,10平方米以内的(含10平方米),由被征收人按产权调换房综合成本价格向竞得人购买,超出10平方米以外的部分,由被征收人按交房时的市场价格向竞得人购买。 2.土地竞得人需向德城区政府无偿提供商业安置房(简装修、沿德兴路)不少于1套,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185.03平方米。土地竞得人需向德州市财鑫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无偿提供商业安置房(简装修)不少于5套,套内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359.19平方米。土地竞得人需向德州市财鑫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无偿提供住宅安置房(简装修)不少于41套,套内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91平方米,每套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51平方米。每套产权调换房套内建筑面积超出应安置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内(含10平方米)的部分,按产权调换房相应比例折算为建筑面积,由被征收人按产权调换房综合成本价格向竞得人购买。产权调换房套内建筑面积超出应安置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按产权调换房相应比例折算为建筑面积,由被征收人按交房时的市场价格向竞得人购买。 3.拆迁安置房的设计、建设与其建设的简装商品房执行同等标准,且不得低于德城区政府投资的安置房建设标准,竞得人无偿为所有被征收人办理不动产权证。超出安置面积的按交房时市场价计算。安置房原则上按整栋整单元提供,不足整套的按整套面积提供,并确保首期建设、验收交付。安置房交付后,由德城区安排调配,全部用于居民安置。车位按交房时市场价格优惠1.2万元购买。竞得人在获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德城区政府、德州市财鑫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回迁安置协议,明确安置房位置、户型、套数、付款方式及价格、交付期限、违约责任等具体事宜,并承诺自竞拍成功之日起3年内,将安置房交付德城区、德州市财鑫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