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漳浦县龙成尊庭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迁移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cx(2024)zztp08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0596-3226928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长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徐0596-286169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漳浦县龙成尊庭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迁移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道亨立大厦1幢7B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CX(2024)ZZTP088
项目名称:漳浦县龙成尊庭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迁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702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702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45个日历天内施工完毕并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材料供应商均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文件规定:(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提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道亨立大厦1幢7B号
方式:现场或邮箱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浦县绥安镇石斋北路2号广成楼1幢1单元4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浦县绥安镇石斋北路2号广成楼1幢1单元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朝阳大道东348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0596-3226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漳州长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道亨立大厦1幢7B号
联系方式:小徐、小陈0596-28616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徐、小陈
电 话: 0596-2861695
漳浦县龙成尊庭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迁移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道亨立大厦1幢7B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CX(2024)ZZTP088
项目名称:漳浦县龙成尊庭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迁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702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702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漳浦县龙成尊庭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迁移工程 | 1.00 | 77029.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45个日历天内施工完毕并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材料供应商均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文件规定:(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提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道亨立大厦1幢7B号
方式:现场或邮箱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浦县绥安镇石斋北路2号广成楼1幢1单元4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浦县绥安镇石斋北路2号广成楼1幢1单元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朝阳大道东348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0596-3226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漳州长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道亨立大厦1幢7B号
联系方式:小徐、小陈0596-28616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徐、小陈
电 话: 0596-286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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