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位于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新沙村民委员会东黄字围4144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金额
7279.3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9/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y02201900084001
预算金额7279.3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陈文辉1368642286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位于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新沙村民委员会东黄字围4144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该项目隶属资产包 “位于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新沙村民委员会东黄字围4144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报名后受让资格对资产包内所有标的有效,查看 资产包所有标的。
项目信息查看 || 深圳公有产权交易平台
位于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新沙村民委员会东黄字围4144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实物资产转让项目公告
标的名称 位于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新沙村民委员会东黄字围4144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项目编号 GY02201900084001
资产占有方名称
资产属性(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资产类型 房屋土地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基准日 2018-12-31
资产评估值 7279.330000
核准(备案)情况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19-05-13
转让底价(万元) 7279.33
挂牌起始日 2019-07-26
挂牌截止日 2019-08-22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受让方资格条件
重大事项披露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经营行为无不良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转让方式: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整体转让。
5、意向受让方自愿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标的土地使用权无法办理过户的风险和责任。
6、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7、挂牌价格为不含税价,且转让方按业务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本次转让所涉及的全部税(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费(包括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服务费用),按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各自承担;由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
9、受让方应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文本见附件2、《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文本)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支付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10、标的资产中的4144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粤(2018)江门市不动产权第2091738号宗地(地号为440705018009GB00103W00000000)中的一部分,此宗地的总面积为7428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需要分割转让,经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由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
11、标的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共13栋,建筑面积合计26641.20平方米,建成于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房屋产权证尚未取得,未来房屋产权证是否能办理的风险以及办理产权证的责任及其产生的相关税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12、房屋建筑物中的办公楼、宿舍、成品仓等房产小部分占用新集用(2010)第02083号宗地,该集体用地使用权人为转让方,本次资产交易完成后,转让方将按租赁方式给受让方使用此集体用地。
13、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总体规划(2016-2030)》的批复(江府函〔2017〕34号),总体规划中60米宽的连海路以及连海路与新江睦路之间30米宽的连接道路将直接贯穿标的土地的核心位置,并将占用大量土地,且该地块上的建筑物一旦拆除后将不能在所在地块上重建任何建筑物。
14、标的资产占用的土地自2015年9月1日起出租给广东盈通纸业有限公司,租期至2021年8月31日,转让方与广东盈通纸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土地出租合同书》第四条第5项约定“本合同生效后20年内,广东盈通纸业有限公司有权于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通知方式要求续约,广东盈通纸业有限公司书面续约通知到达华润水泥(江门)有限公司后生效,本合同自动延展其效力。若广东盈通纸业有限公司累计租赁期限已达20年,华润水泥(江门)有限公司有权拒绝乙方的续约要求”。 标的资产中的建(构)筑物目前由广东盈通纸业有限公司使用。
公告附件
一、标的资产信息

房屋土地基本信息
地址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新沙村民委员会东黄字围(土名
建筑结构  
建筑面积 41440 建成时间 暂无
已用年限   房产证号 粤(2018)江门市不动产权第2091738号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受让方则采取 自动撤牌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协议转让 方式确定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征集到两家即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拍卖 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经营行为无不良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转让方式: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整体转让。
5、意向受让方自愿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标的土地使用权无法办理过户的风险和责任。
6、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7、挂牌价格为不含税价,且转让方按业务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本次转让所涉及的全部税(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费(包括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服务费用),按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各自承担;由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
9、受让方应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文本见附件2、《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文本)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支付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10、标的资产中的4144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粤(2018)江门市不动产权第2091738号宗地(地号为440705018009GB00103W00000000)中的一部分,此宗地的总面积为7428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需要分割转让,经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由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
11、标的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共13栋,建筑面积合计26641.20平方米,建成于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房屋产权证尚未取得,未来房屋产权证是否能办理的风险以及办理产权证的责任及其产生的相关税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12、房屋建筑物中的办公楼、宿舍、成品仓等房产小部分占用新集用(2010)第02083号宗地,该集体用地使用权人为转让方,本次资产交易完成后,转让方将按租赁方式给受让方使用此集体用地。
13、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总体规划(2016-2030)》的批复(江府函〔2017〕34号),总体规划中60米宽的连海路以及连海路与新江睦路之间30米宽的连接道路将直接贯穿标的土地的核心位置,并将占用大量土地,且该地块上的建筑物一旦拆除后将不能在所在地块上重建任何建筑物。
14、标的资产占用的土地自2015年9月1日起出租给广东盈通纸业有限公司,租期至2021年8月31日,转让方与广东盈通纸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土地出租合同书》第四条第5项约定“本合同生效后20年内,广东盈通纸业有限公司有权于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通知方式要求续约,广东盈通纸业有限公司书面续约通知到达华润水泥(江门)有限公司后生效,本合同自动延展其效力。若广东盈通纸业有限公司累计租赁期限已达20年,华润水泥(江门)有限公司有权拒绝乙方的续约要求”。 标的资产中的建(构)筑物目前由广东盈通纸业有限公司使用。
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纳金额(元) 10000000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达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
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收款单位: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13223288076100001 开户行: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监管信息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文号

三、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11层
业务咨询电话 13686422860 陈文辉 业务投诉电话
传真   网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