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9 15:46信息来源:
睢宁县外环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2022SN-WH-HLSG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宁县外环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已由睢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交办〔202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睢宁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睢宁县外环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为提高中央分隔带安全防护能力,对睢宁县外环路(总长29.214公里)以下路段的中央分隔带加装护栏:104国道5.025km、325省道10.818km、612省道13.371km的施工,具体改造方案如下:
1)一般路段、路口段:
中央分隔带护栏防撞等级采用Am级,设置Gr-Am级分设式护栏,一般路段护栏立柱间距为4.0m,路口段为加强段,护栏立柱间距为2.0m。立柱为φ140×4.5×2700钢管,护栏板尺寸为4320×506×85×4mm,立柱与梁板用托架连接。路口段采用 Gr-Am-2E级分设式护栏,长度为12m,端头位置采用圆形端头连接,其上粘贴黄黑反光膜。
2)桥梁段:
对现有桥梁护栏进行原地改造,采用内、外套管加长立柱,新增上层梁板,将护栏改造为双层双波护栏,改造后的桥梁护栏防撞等级为SBm级,护栏立柱间距为2.0m,立柱与梁板之间用防阻块连接。
3)1m宽中分带段:
该路段设置单柱双面式护栏,防撞等级为Am级,Grd-Am级组合型护栏,立柱间距为2.0m。立柱为φ140×4.5×2350钢管,护栏板尺寸为4320×310×85×4mm,立柱与梁板用横隔梁连接。
4)现有护栏段:
612省道(K32+584-K33+952)路段现状已设连续的Am级(老规范标准)分设式护栏,该路段原地改造为Am级,设置Grdb-Am级分设式护栏,一般路段护栏立柱间距为4.0m,路口段为加强段,护栏立柱间距为2.0m。护栏形式为双层双波,立柱为φ140×4.5×2350钢管,采用121×5.5×630内套管与φ140×4.5×320外套管加长立柱,连接处采用螺栓锚固,护栏板尺寸为4320×310×85×4mm,立柱与梁板用防阻块连接。路口段采用Grdb-Am-2E 分设式护栏,长度为 12m,端头位置采用圆形端头连接,其上粘贴黄黑反光膜。
2.2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施工标段,即2022SN-WH-HLSG。2022SN-WH-HLSG标段招标内容为睢宁县外环路工程概况范围内的护栏安防设施的施工(具体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及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修复等。
2.3本项目2022SN-WH-HLSG标段建安费约人民币1700万元。
2.4项目计划工期:30日历天(暂定2022年11月30日开工,2022年12月30日完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从业范围: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企业业绩条件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350万元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单项合同包含交通安全设施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50万元的公路工程)的施工。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布)的为准。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350万元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单项合同包含交通安全设施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50万元的公路工程)的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含副职);
④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350万元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单项合同包含交通安全设施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50万元的公路工程)的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④无在岗项目。
注:①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须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缴费明细扫描件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②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③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以往业绩中的职务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④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交通·江苏”网站中被列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睢宁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睢宁县八一东路25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16-8838120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平山北路6号云创科技园C5座4楼
联系人:严女士
电话:0516-85656560、18252110327
传真:0516-85656560
E-mail:jsdingjun@126.com
8.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2年11月09日17时,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6日17时。
8.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5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0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10时0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投标保证金若采用保函或保险或担保等方式的,保函或保险或担保等原件在2022年11月30日9时0分至9时30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联系人:汪露;联系电话:18118503595。
8.7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753-106-748。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2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