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意向公开表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预算

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1

某类飞行器任务规划技术专用实验平台研制

“某类飞行器任务规划技术专用实验平台研制”主要用于为飞行器任务规划技术相关的科学研究、教学和技术开发提供专用平台,主要包括实验终端计算机、服务器、实验软件及相关数据库等。

1.★系统硬件组成

1)高性能实验终端25台;(2)高性能算法服务器4台:为各类任务规划算法的执行提供高效计算资源,支撑AI模型运算;(3)高性能数据库服务器2台:用于高效存储和处理各类地理信息、仿真模型、仿真实体参数等信息;(4)高速局域网络

2. ★系统软件组成

1)实验终端软件:部署于实验终端计算机,提供用户使用的主要实验界面、功能、接口等;(2)任务规划算法库;(3)地理信息数据库;(4)仿真模型数据库;(5)仿真实体参数数据库:保存各类预置的飞行器和相关实体参数信息。

3.主要功能

1)★能够在基于真实地理信息的仿真场景中进行各类仿真实体、航路等信息的二维、三维标绘和浏览;(2)★所多种航路规划算法实验,且至少包括稀疏A*算法等;(3)★每种算法实验过程中能够根据用户需要,以数据、曲线等形式,动态显示算法运算过程中的内存占用、时间消耗等详细信息;(4)★能够在实验过程中根据用户需要将实验中间结果在仿真场景中动态绘制;(5)★各类算法实验即能够在实验终端本地运行,也能够充分利用服务器计算资源,在算法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上运行;(6)★根据算法实验的问题规模及计算量,用户可自由选择在实验终端本地解算或在服务器解算;(7)▲支持任务规划算法的分布式计算;(8)★能够支持用户输入、编辑航路等任务规划信息;(9)★支持多种航路约束条件设置,至少包括:航程、航路点数量、转弯半径、初始段方向、末端方向等;(10)★能够根据用户需要设置任务规划约束条件和航路飞行误差,对用户指定的任务规划结果进行校验,校验项目至少包括:用户设置的所有约束条件、地形规避、威胁规避、多航路时空冲突等;(11)★具备飞行需规避区域轮廓线矢量数据自动提取功能;(12)★具备点-点、点-区、区-区通视校验功能;(13)★至少具备距离、方位、面积等地图测量计算功能;(14)★支持任务规划结果的保存、读取、编辑等功能;(15)★所提供的每个地区的地理信息包括高程网格数据、地景影像数据、矢量地图数据三种类型;(16)★支持在任意一台实验终端上对全部地理信息进行浏览,支持用户在实验程序开发中对服务器中的任意数据进行读取、加载、提取等高线等操作;(17)★系统软件及其支撑模块中如有使用权限管理、身份验证、硬件密钥验证等限制性功能,应予以解除,确保用户能够长期正常使用。

4.主要技术指标

1)地理信息覆盖范围:全球;(2)地理信息精度要求:东南沿海、南海等地区不低于3m,国内其他地区不低于5m,中国沿海陆域、周边各海域及XX主要港口地图数据高程信息精度优于10m;(3)支持按给定时间步长对航路进行逐点时空校验,校验步长可由用户输入,且支持的最小步长不大于1秒。

5.其它要求

1)★硬件系统不采用国外品牌计算机;(2)★实验指导书应提供不少于20项实验,其中航路规划算法实验不少于10项、人工智能类实验不少于5项;(3)★所有源代码采用c语言或Python语言编写;(4)▲软件工程化要求:软件应严格按规程设计,采用模块化、通用化设计,采用必要的容错技术,保证系统能够高度可靠地稳定运行;(5)★提供本产品所有源代码(含二维、三维地理信息系统引擎,源代码注释率不低于85%,关键功能代码注释率100%),不得含有任何形式的经过封装的库文件(验收时,需在甲方指定的硬件环境下编译运行);(6)★所使用的地理信息数据及仿真模型应为通用标准格式,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可进行数据扩充或更新;(7)★输入电源:AC220V±10%50Hz±10%;(8)在保证满足所有技术要求的前提下,系统设计应尽量采用国产化软、硬件,或考虑向国产化软、硬件的可移植性,并在初步设计方案中有所体现。

300

20244

关键指标参数以★标记(有1项★不满足即按无效投标处理)。重要指标参数以▲标记。

二、公示及受理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5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邮箱等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外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邮箱:815676285@QQ.com

2.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提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3.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五)投标方需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或原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

(六)投标供应商具备武器装备承制资格证书(正在审核的,需出示办理机构盖章的正在办理的证明材料)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先生。

  话:13583555117

注:1.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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