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福建诚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ZZSCGZX[GK]2020065-1的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监控系统二期工程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02010701 机柜 | 机柜 | 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8842 | 8842 | 国内 | 详见招标文件 | 无 |
1-2 | A02010799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 |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36252 | 36252 | 国内 | 详见招标文件 | 无 |
1-3 | A0201021099 其他网络检测设备 | 其他网络检测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88421 | 88421 | 国内 | 详见招标文件 | 无 |
1-4 | A0201020299 其他交换设备 | 其他交换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88420 | 88420 | 国内 | 详见招标文件 | 无 |
1-5 | A020199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1523478 | 1523478 | 国内 | 详见招标文件 | 节能 |
1-6 | A02010199 其他计算机设备 | 其他计算机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8842 | 8842 | 国内 | 详见招标文件 | 节能 |
1-7 | A02010799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 |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5305 | 5305 | 国内 | 详见招标文件 | 节能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伍万玖仟伍佰陆拾元整(¥175956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40个工作日) 内交货(与装修或其它施工班组同步完工);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学路2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清单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乙方供货并安装调试成功后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2、甲方收到乙方书面验收申请后15日内组织验收,逾期未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全款(付款前要先缴交中标金额5%的货款做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满一年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付款前乙方要先向甲方缴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满三年后无息返还。。
9、合同有效期
/。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2%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3%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0.3%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结算方式:整个项目按合同价一次性包干承包。项目中所涉及的管道、线路及其它辅材构配件均按本合同总价一次性包干,项目中漏报、少报、误报,不做任何追加或减少,损失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如需其它增补项目,甲方需出具设计变更或材料变更(包括材料型号,品牌,质地,数量等)工作联系单,增补项目再另行结算。校园监控系统二期工程工期与装修或其它施工班组同步完工。如果因某个楼栋或某个部位,其它班组未完成施工或未验收完成,导致乙方无法对该区域进行施工,且合同工期期限已满,乙方可以申请除该区域部分设备之外的项目验收与拨款。 14.2增补的项目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以内。 14.3本次新增“监控中心一体化视频云存储平台”与原智慧校园监控子系统vcn 3010无缝对接、统一纳管原有系统,对接、纳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14.4甲方须在安装前按设备功能要求提出设备安装位置及安装要求,并指派专人配合乙方工作,协调乙方与各部门的联系;提供一间不小于12平米的临时仓库给乙方用于设备及工具临时存放地;现场免费提供安装场地、供水、供电等施工设施。 14.5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施工要求及进度进行施工,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制订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及工地周边的过往人员安全。 14.6售后服务: 14.6.1本项目保修期为三年,自验收合格之日开始算。 14.6.2乙方在维保本项目的同时,需无偿把校园监控一期工程、南门智能道闸及地下室停车系统一并纳入维护范围,校园监控一期工程、南门智能道闸及地下室停车系统在维护中需更换的设备及零部件,参考原招标价另计,但不得高于原招标价,原招标清单中未列明的其它材料设备按市场行情另行计价(甲方以每三个月为一个周期,向乙方支付校园监控一期工程、南门智能道闸及地下室停车系统维护所需的设备及零配件费用)。 14.6.3乙方须为本次采购的设备提供现场安装、调试、培训及过质保期设备正常运行维护。乙方在技术方案中对技术服务做出详细描述,包括:设备故障时的现场服务、服务响应时间等。设备故障的响应时效: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12 小时内赶到现场分析、排除故障。72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应提供备用设备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并在甲方规定期限内排除故障。 14.6.4乙方须对设备定期或不定期的维护,以使系统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14.6.5乙方须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培训讲师,能及时为招标人提供系统的人员培训、培训教程及培训计划,保证顺利完成对招标人在设备的安装、操作、基本的正确使用常识和使用技巧的培训。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叁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 乙方: | 福建诚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学路2号 | 住所: |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龙湖路中段漳浦城市生活广场 1 幢 B801 号 |
单位负责人: | 林培榕 | 单位负责人: | 胡艺辉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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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063164600 |
联系方法: | 1890695695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浦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50166730700001814-0004 |
签订地点: 漳州市
签订日期:2021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