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华洋滞洪片区改造项目丰泽段(民宅)拆除工程 ,招标人为泉州市利源房屋征迁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丰泽区西华洋滞洪片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拆除民宅1074宗;具体以实际委托的拆除工作任务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征收范围:霞美社区的大乡、小乡、下埔林自然村、霞美车头寅自然村、招联社区井山、京塘自然村、招贤社区曾坑自然村内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征收民房1074宗,具体以实际委托的拆除工作任务为准。本招标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4)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标段范围内指定建筑物、附属物 ,包括条石、块石基础、混凝土基础及混凝土独立基础的拆除和埕地、道路路面的破除;如有混凝土挖孔桩、冲钻孔桩,必须挖到承台底部,并负责拆迁场地的平整,平整至现有地面标高10CM以下;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把所有残留物及土石方全部清理外运完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垃圾的处理、清理、堆放、运输、倾倒全过程安全有序;配合招标人做好违法建筑物拆除等有关工作。
注:基站、管线等市政公用设备、国家文物、变压器不属于招标范围;电梯由中标人负责拆除,其电梯残值回收金单独计算,中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与房屋拆除残值回收金一并支付给招标人。
2.4工期要求 中标人应参与民宅腾空验收,验收后视为民宅已移交给拆除单位,在移交后无特殊原因,7日历天内拆除完毕,并在完成标段范围内最后一批拟拆除建筑的拆除任务的同时将场地废渣及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外运(投标人应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场地堆放,不得随意卸倒,同时应符合生态环保要求)并将整个拆迁场地平整完毕,按验收要求移交给招标人。
2.5标段划分(如果有):本次招标共分6个标段,标段名称分别为第1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 ,第5标段,第6标段(具体详见标段划分范围图示),投标人可同时参与6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 。
2.6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6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 安全员2名(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人员中标后按工程实际需求配备 ;
3.7.2拆除作业所需车辆、工具配备完整、手续齐全、车况良好。具体包括:装载机1辆;履带式挖掘机1辆(装砖渣);挖掘机2辆 、高空拆除机1台、推土装卸机不少于2台、除尘洒水车不少于2部、自卸运输车不少于3辆;
3.7.3 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投标人须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9 月24 日8时30分至2019年 9月29日18时00分到 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本次招标共分6个标段,需分别对6个标段进行报名。每标段报名费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万元人民币(可同时投6个标段),以现金形式在开标现场提(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
7.1投标人应于2019年10月10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泉州市滨海大酒店迎宾楼七楼迎宾厅(地址:丰泽区美桐街中段28号)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标处 ,逾期将不予接受 。
7.2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本项目“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市利源房屋征迁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体育街269号1#9层-A , 邮编: 362000
电话: 13805946578
联系人: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邮编: 362000 ;
电话: 0595-22795666传真: 0595-22512088
联系人: 小许 、小林。
西华洋滞洪片区改造项目丰泽段(民宅)拆除工程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西华洋滞洪片区改造项目丰泽段(民宅)拆除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QZJLGC[2019]018 号)招标文件作出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开标时间现延长至:2019年10月10日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修改为:①投标人应于2019年10月10日10:0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荣誉国宴楼(领袖店)四楼国宴厅【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路荣誉国宴楼(领袖店)】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标处 ,逾期将不予接受 。 ②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本项目“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注: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2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修改如下: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人民币(可同时投六个标段),投标申请人于确定入围评审名单后现场现金缴纳。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注:应把投标保证金放在封袋里密封并盖投标单位公章,在封袋正面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投标保证金”字样。
4、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5.1条款中的第12条、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十一条乙方责任第11项修改为:民宅腾空验收后视为民宅移交给拆除单位,拆除前房屋的旧料若有缺失,拆除单位不得向指挥部提出任何索赔;
5、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5.1条款中的第19条修改为:已被招标人征用拆除区域内的房屋,该房屋拆除单位不得拆除,房屋面积予以扣除 ,具体以泉州市西华洋片区建设指挥部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
6、拆除作业所需车辆修正为:拆除作业所需车辆、工具配备完整、手续齐全、车况良好。具体包括:装载机1辆;履带式挖掘机1辆(装砖渣);挖掘机2辆 、高空拆除机1台、推土装卸机不少于2台、除尘洒水车不少于2部、自卸运输车不少于3辆。上述施工机械设备应在签订合同后2日内进场。
注:拆除作业所需车辆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第2章 投标须知28.3条(7)修改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和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8、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条款号4.1.9条款:3、安全员2名,持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的单位为准。修正如下:3、安全员2名,持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派出安全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的单位为准。
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条款号7.2条款增加以下内容:有效投标人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场,未在场在接到随机抽取通知三十分钟内到场参加抽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随机抽取资格。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10、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文件目录九、“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如有时)删除;附件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修改为:
附件二: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项目业主名称):
我公司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活动,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承诺如有不实,愿接受取消中标资格,并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问题接受监督部门处理。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身份证号码:
承诺单位(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
年 月 日
以上条款,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相应条款给予同时修正。
11、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西华洋滞洪片区改造项目丰泽段(民宅)拆除工程》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补充通知书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泉州市利源房屋征迁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9月30日
西华洋滞洪片区改造项目丰泽段(民宅)拆除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QZJLGC[2019]018 号
西华洋滞洪片区改造项目丰泽段(民宅)拆除工程于 2019年10月10日10时00分在荣誉国宴楼(领袖店)四楼国宴厅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路荣誉国宴楼(领袖店)公开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福建省泽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林德新 | 证书名称 | 贰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 | 注册编号 | 闽235121252317 | ||
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人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福建皓博建设有限公司、贵州青元建设有限公司两家投标单位未提供安全员生产合格证书,根据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条4.1.1未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5章 “投标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以及未按规定盖章;资格审查不合格。 | |||||||
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福建中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秦发良 | 证书名称 | 贰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 | 注册编号 | 闽23508092376 | ||
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人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无 | |||||||
第三标段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福建城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封福全 | 证书名称 | 贰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 | 注册编号 | 闽235111134153 | ||
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人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无 | |||||||
第四标段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福建南太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刘主疆 | 证书名称 | 贰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 | 注册编号 | 闽235111137676 | ||
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人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交标序号684号和163号投标人都为福建宇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4.3条款第“⒀点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 | |||||||
第五标段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福建汇航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齐天成 | 证书名称 | 贰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 | 注册编号 | 闽235131366582 | ||
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人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福建泰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负责人职称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不到,根据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7条应当否决其投标。 | |||||||
第六标段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福建嘉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姜国建 | 证书名称 | 贰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 | 注册编号 | 闽23517893873 | ||
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人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无 | |||||||
投标报价 | 6元/㎡ | ||||||
工期 | 中标人应参与民宅腾空验收,验收后视为民宅已移交给拆除单位,在移交后无特殊原因,7日历天内拆除完毕,并在完成标段范围内最后一批拟拆除建筑的拆除任务的同时将场地废渣及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外运(投标人应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场地堆放,不得随意卸倒,同时应符合生态环保要求)并将整个拆迁场地平整完毕,按验收要求移交给招标人。 | ||||||
质量 |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2、 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柯志琼、杨菁菁、周惠、傅烨熔、陈荣富。
4、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 2019年10月 15日至 2019年10月18日;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市利源房屋征迁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公章)
地址: 泉州市体育街269号1#9层-A , 邮编: 362000
电话: 13805946578
联系人: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公章)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邮编: 362000 ;
电话: 0595-22795666传真: 0595-22512088
联系人: 小许 、小林。
6、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7、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595-22575628
2019年10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