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川沙新镇虹桥村、南高桥村污水纳管处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60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9/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10115103240626110961-15129465
预算金额360万元
招标联系人-021-68395098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华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瑶竹1391727472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川沙新镇虹桥村、南高桥村污水纳管处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9月21日 11:1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川沙新镇虹桥村、南高桥村污水纳管处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4年09月21日 11:1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9月21日至2024年09月2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 号)的规定,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3: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浦东新区张江镇环科路515号1号楼511室,同时递交备用纸质磋商响应文件。 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参加磋商文件开启。
预算金额¥3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瑶竹
项目联系电话13917274727
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川路54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1-68395098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华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浦东新区张江镇环科路515号1号楼5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17274727

    项目概况

川沙新镇虹桥村、南高桥村污水纳管处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13: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103240626110961-15129465

项目名称:川沙新镇虹桥村、南高桥村污水纳管处置项目

预算编号: 1524-10311590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600000元 国库资金:36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259119.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川沙新镇虹桥村、南高桥村污水纳管处置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6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涉及川沙新镇虹桥村、南高桥村未纳管点位进行纳管处置 


合同履约期限: 9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2022〕19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1日2024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3:00(北京时间)

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 号)的规定,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13:00 (北京时间)

地点:浦东新区张江镇环科路515号1号楼511室,同时递交备用纸质磋商响应文件。 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参加磋商文件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响应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响应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响应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采购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采购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人无法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川路540号

联系方式:021-68395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华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浦东新区张江镇环科路515号1号楼511室

联系方式:139172747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瑶竹

电 话:13917274727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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