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通铁路通张段工程站前1~2标段自购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zwz-2018-02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19/01/07
投标截止时间2019/01/25
公告正文

盐通铁路通张段工程站前1~2标段自购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ZWZ-2018-02

1.招标条件

1.1工程概况:

TZZQ-1标: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南通西至张家港段同步实施工程TZZQ-1标段工程(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盐通铁路通张段工程站前I标项目部)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境内。线路北起在建沪通铁路南通西站,自南通西站两侧分别单线引出,由左线跨越沪通高铁合为双线桥后接入沪通铁路长江特大桥。本工程施工范围:DK160+000~DK166+977.29,正线长度6.97km,包括长江大桥北引桥梁1座6.96km、盐通铁路南通西站改建工程左线DK156+413.61~DK156+667.21段及右线DyK156+072.53~DyK156+743.23段特大桥924.3延长米。

TZZQ-2标: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盐通铁路通张段工程站前Ⅱ标项目部,位于张家港市境内,标段起点位于沪通铁路长江特大桥桥南(莆田圩村北),与沪通长江大桥相接,并行在建沪通铁路西侧,先后跨越沿江公路、三干河、X202县道、四干河、五棵松公路、G204国道、506乡道、北中心河、X006县道、乐丰路、港丰公路、长安路、002县道、规划建工路、S338省道等,止于标段终点(蒋家巷村东南)。正线起讫里程DK173+972.014~DK191+269.484,正线长度为17.297km。全线包括特大桥一座(长江大桥南引桥),主要工程量48m节段预制胶接拼装简支箱梁26孔、连续梁8座、预制架设双线简支箱梁242孔、双线桥墩及承台407个、单线桥墩及承台178个以及钻孔桩基础272636延米。

TZZQ-1~2标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总工期741日历天。

1.2所需物资建筑钢材、钢绞线、水泥、锚具、粉煤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盐通铁路通张段工程站前Ⅰ标项目部接受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盐通铁路通张段工程站前Ⅱ标项目部委托,作为招标牵头单位承办此次招标。

1.3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7]1840号)

(5)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苏省人民政府以《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7]845号)

(6)《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自购物资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物〔2018〕107 号)

(7)沪宁城际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单位自购物资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宁城际物资〔2017〕85 号)

(8)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纪要《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建盐通铁路南通西至张家港段工程物资管理工作会议纪要》(会议纪要〔2018〕83 号)

2.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通用资格要求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具有2015至2017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③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须获得并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6年以来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④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招标人所在对应上级单位(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招标人所在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警示合作名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同时,要求提供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3.1.2 专用资格要求:见附表2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且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3.5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3.6同一标段钢材、水泥、粉煤灰包件为2个的,投标人该标段同类物资中标包件不超过1个,同一标段钢材、水泥、粉煤灰包件2个以上的,投标人该标段同类物资中标包件不超过2个;锚具、钢绞线及TZZQ-2标水泥包件不受此限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

5.2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01月07日将投标申请表(附表3)、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法人单位授权书(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扫描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招标牵头人指定邮箱,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江苏工程有限公司盐通铁路通张段站前工程I标项目经理部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 账号:32050164273600001441 ),在汇款单上注明通张标书款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牵头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回函确认,确认函应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扫描发送至招标牵头人指定的购买标书联系电话或邮箱。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25830分至10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上午1030分(即为开标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盐通铁路通张段工程站前Ⅰ标项目部会议室(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海平路九号好又多超市对面中铁二十四局项目部)

6.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6.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与铁建商城(www.crccmall.com)同时发布。

8.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考虑路况复杂,交通、施工便道等因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工地,具体可与各招标人联系。

9.招标人信息

9.1 TZZQ-1标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盐通铁路通张段工程站前Ⅰ标项目部招标牵头单位)

联系人: 郝示威 联系电话:18715106580 邮箱:869020593@qq.com

购买标书联系人:郝示威 联系电话:18715106580 邮箱:869020593@qq.com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牟会计 联系电话: 15162978609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江苏工程有限公司盐通铁路通张段站前工程I标项目经理部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

账 号: 32050164273600001441

9.2 TZZQ-2 招标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盐通铁路通张段工程站前Ⅱ标项目部

联系人:孙赫 联系电话: 15196139145 邮箱:654132686@qq.com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孙赫 联系电话: 15196139145

开户名称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通张铁路项目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610150101900953414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物资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招标人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名称

数量

1

建筑钢材

GC1-01

22769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盐通铁路通张段工程站前Ⅰ标项目部

2000

20

2

建筑钢材

GC1-02

11575

2000

20

3

建筑钢材

GC2-01

20038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盐通铁路通张段工程站前Ⅱ标项目部

2000

20

4

建筑钢材

GC2-02

11923

2000

20

5

钢绞线

GJX1-01

3284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盐通铁路通张段工程站前Ⅰ标项目部

2000

10

6

钢绞线

GJX2-01

1800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盐通铁路通张段工程站前Ⅱ标项目部

1000

10

7

钢绞线

GJX2-02

2700

2000

10

8

水泥

SN1-01

87828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盐通铁路通张段工程站前Ⅰ标项目部

2000

20

9

水泥

SN1-02

64000

2000

20

10

水泥

SN2-01

75800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盐通铁路通张段工程站前Ⅱ标项目部

2000

20

11

水泥

SN2-02

94700

2000

20

12

锚具

MJ1-01

10034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盐通铁路通张段工程站前Ⅰ标项目部

2000

10

13

锚具

MJ2-01

19200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盐通铁路通张段工程站前Ⅱ标项目部

2000

20

14

锚具

MJ2-02

11710

2000

10

15

粉煤灰

FMH1-01

32000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盐通铁路通张段工程站前Ⅰ标项目部

1000

10

16

粉煤灰

FMH1-02

28000

1000

10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表2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物资

名称

专用资格要求

1

建筑

钢材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6、2017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

钢绞线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

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及以上,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的相关规定。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投标产品近三年的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 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

水泥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6、2017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家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25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至少拥有单条年产5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接受熟料唯一来源的水泥粉磨站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200万吨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其他要求: 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或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同一个包件中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以集团公司名义投标的水泥企业必须注明所投标包件相应提供产品的直接生产厂的名称和地址。

4

粉煤灰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分选设备,I级、II级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含)以上,能生产I级、II级粉煤灰,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

3、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近三年由国家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5-2010)(铁建设[2010]255号)及《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铁建设[2010]240号发布)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投标人要注明粉煤灰来源电厂详细名称及地址,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书(代理销售协议)或电厂粉煤灰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代理销售协议),如果是总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函,还应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授权函;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锚具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获得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生产厂家锚具年产量在400万孔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CRCC铁路产品认证证书、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供货业绩要求: 生产商具有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不存在原铁道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中存在质量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注:如专用资格要求与通用资格要求有冲突,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附表3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TZWZ-2018-02

投标项目名称

盐通铁路通张段工程站前1~2标段自购物资联合采购招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申请投标包件:

2.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投标申请人需按招标人、物资品种分别填写;同一招标人、同一物资品种可填写一份。

附表4:

开票资料

招标编号:TZWZ-2018-02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公司注册地址


电话


发票类型

增值税普通发票

投标人(公章):

备注:本表的填写内容必须打印;此表作为投标人标书费发票开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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