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2020年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数字化智能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2CG2020FW7254
二、项目名称:芜湖县2020年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数字化智能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天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5号君临国际广场2幢1005室
中标金额:20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GPS综合监管平台 服务范围:芜湖县辖区范围内 服务要求:提供为期(三)年的平台售后维护服务和技术升级服务,并提供技术服务支援,技术服务人员(具备计算机类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负责本项目的维护。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袁学松、季兰梅、刘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中标单位业绩:无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1号写字楼,联系电话:1773032658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芜湖县湾沚镇湾石路交通大楼二楼
联系方式:15375538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1号写字楼
联系方式:吕工 177303265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勇
电 话:1537553820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