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浙江省深化农村垃圾分类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十三五”规划》、《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年度检查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大佳何镇在垃圾分类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对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深化落实,开展全镇农村垃圾分类推广,以响应大佳何镇发展转型,走生态旅游发展路线的环境整治需要。此外,针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系统性和复杂性,需一套完整的运营管理体系来保障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运营和科学化监管,现拟打造垃圾智分类项目,采用信息化手段落实垃圾分类各环节的运营效果评测和监管效果。垃圾智分类项目具有相对特殊性,涉及四类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上门收集、分类处置以及参与激励、运营管理、效果考核等工作,必须由具有同类项目经验,具备分类垃圾的存储、运输、处置的设施设备,能自主研发平台运用智能物联网先进的技术,能将垃圾分类运营管理与最新信息化技术相结合,建立垃圾分类实名制监管体系,能建立积分激励机制并实现积分实际消费应用,同时可解决物联传感设备的集成技术难题和数据密集业务即“海量数据”的公司完成,结合物联网技术把垃圾分类数据、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村民、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和系统平台连接,形成人与物、物与物相连,实现垃圾分类管理信息化、设备管理智能化,垃圾来源可追溯,垃圾处置可跟踪的管理模式。此项任务时间紧迫,任务艰巨。经考察:一、宁波加多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起草完成宁海县地方标准DB330226《农村生活垃圾智分类操作管理规范》,该规范已向宁波市有关部门申报市级的行业规范。二、该公司生产的JDM-600新型智能环保餐厨废弃物处理设备于2017年12月荣获省内首台(套)产品荣誉证书,且质量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承保。此外,该公司拥有智能有机垃圾成肥机、智能家庭垃圾投放信息采集及处理装置等产品发明专利,及“加多美智分类数据管理云平台”、“加多美智分类垃圾生化处置计量管理系统”、“加多美绿色积分超市兑换管理系统”、“加多美垃圾分类绿色积分账户管理系统”、 “加多美智分类收运数据采集系统”等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三、签订“宁海县农村环境整治指挥部战略合作协议”。四、垃圾智分类项目在全市新农村建设现场会缤纷亮相,并受到省市各级领导高度肯定。因此,“宁波加多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具备相关能力符合上述要求,具备唯一性,基于上述原因,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宁波加多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供货方。
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4日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果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须提供成立之日至2018年6月4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4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内容不符、日期少于上述时间的,则按无效标处理。“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104。
2.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如出现不可抗力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采购。
采购人:宁海县大佳何镇人民政府
地址: 宁海县大佳何镇
联系人:葛斐嫣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0574-65152010
代理机构: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懿轩
联系电话:0574-65568666
联系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新桥路51号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