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复兴中学浴室部分管道更换及太阳能设备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11.94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9/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jjyzb2019-zg0009
预算金额11.94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聚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解老师022-23852198
标书截止时间2019/11/15
投标截止时间2019/11/21
公告正文

  天津市聚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复兴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市复兴中学浴室部分管道更换及太阳能设备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市复兴中学浴室部分管道更换及太阳能设备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TJJYZB2019-ZG0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解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2-238521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市复兴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复兴路隆春里小区东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022-877260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聚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解老师、022-23852198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8号立达公寓F704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天津市复兴中学浴室部分管道更换及太阳能设备维修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审计报告或磋商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注: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没收 、接管 、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司公章)。7.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则须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须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见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9421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11月21日 10: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1月11日 09:00 至 2019年11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聚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8号立达公寓F7041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1)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报名时要求出示以上证件的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2)磋商文件为电子版,请投标人自带U盘。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1月21日 10:00 至 2019年11月21日 10: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聚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8号立达公寓F704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1月21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聚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8号立达公寓F7041室)开标室一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解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2-2385219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事业单位不享受该政策。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根 据 开 标 当 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将被拒绝。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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