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子超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0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IP平台融合业务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工作。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 项目名称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IP平台融合业务管理系统项目(招标编号:JSCN[2022]076;JSTCC2200513916)
二、 项目简介
根据公司IP化建设思路,以及全IP网络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保障未来IP终端的推广,需实施IP抽帧缩略图系统软件开发项目,实现IP终端直播和点播内容快进快退拖动进度条时显示当前视频缩略图。
根据公司IP化平台技术规划以及IP平台试运行阶段各分、子公司业务需求,建设IP平台融合业务管理系统(SDK前端管控平台)软件开发项目,在广电宽带场景下,实现对一体机、全IP终端和软终端等的终端认证以及业务管控,开发支持多业务,多地区的统一订购页,并提供web版本和安卓SDK两个版本供业务使用,加快新业务在智能终端上的上线速度、降低业务接入门槛,提升用户在智能终端上的体验,为公司智能终端的进一步推广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
直播业务为核心的广播电视业务,受众众多,一旦存在故障则影响面极广,轻则带来大量用户的投诉,重则带来重大的社会影响;同时直播业务作为实时性业务,需要自动化的监测手段来主动识别故障并提前预警。本期项目通过在省中心、地市和试点区县部署IP探针,实现IP直播节目流质量分区域实时监测,同时针对点播、EPG、网络链路、服务接口等业务应用场景实施主动拨测,达到对IP融合业务安全播出态势快速感知、及时预警和快速定位风险点的目标,同时支持以录音、录像等方式对节目流异态信息进行记录。
在三网融合的大背景下,广电的业务形态呈现多样化趋势,双向互动电视、宽带接入、多媒体电视、电视互联网、多媒体通讯等等基于IP的网络业务在广电行业中迅速开展。伴随着IP业务系统规模的扩大,针对IP系统管理与维护就变得至关重要,急需对IP系统进行有效监测。
2.1 本项目建设内容
第一包:IP抽帧缩略图及报表分析系统
序号
采购软件名称
数量
备注
01
IP抽帧缩略图及报表分析系统
1套
建设IP抽帧系统,当用户在播放进度条上拖拽时,提供缩略图数据,并由终端展示。

 
第二包:SDK前端管控系统
序号
采购软件名称
数量
备注
01
SDK前端管控系统
1套
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与BOSS系统对接的中台模块,负责用户信息和订购关系的转发;
2、建设SDK前端管控平台,实现对一体机、全IP终端和软终端等的终端认证以及业务管控(支持IPTV认证,DVB和IP同权,权益接口,IP直播鉴权,SDK版本管理);
3、开发web和安卓sdk版本的统一订购页,SDK前端管控平台能够对显示的产品信息灵活配置;
4、完成web AAA-SDK和安卓AAA-SDK的功能拓展;
5、完成播放器SDK缩略图功能的集成,以及组播播放功能的集成;
6、输出AAA-SDK(含WEB和安卓版本)的集成文档,输出SDK前端管控平台的集成文档,以及播放器SDK的集成文档。

第三包:视频探针模块
序号
采购软/硬件名称
数量
具体内容
01
 
高性能直播硬件探针
1
在省中心出口部署1台高性能直播硬件探针,需要支持至少300路节目流内容异态并行监测能力,单台支持总流量不低于4Gbps的IP码流分析,并支持EPG业务主动拨测、网络拨测和内容一致性比对能力。(具体需求详见第五章-第三包:视频探针模块-4.2.1探针技术要求)
02
直播硬件探针
13
在地市城域网出口分别部署13台直播硬件探针(每个地市一台),需要支持至少50路节目流内容异态并行监测能力,单台支持总流量不低于4Gbps的IP码流分析,并支持EPG业务主动拨测、网络拨测和内容一致性比对能力。(具体需求详见第五章-第三包:视频探针模块-4.2.1探针技术要求)
03
网络探针
2
3、在试点区县城域网出口分别部署2台网络探针,实现网络质量监测,具备网络拨测能力(具体需求详见第五章-第三包:视频探针模块-4.2.1探针技术指标-3)网络拨测能力)
04
探针集中管理软件
1
4、在省中心部署探针集中管理平台软件一套,用于实现监测预警和告警查询等功能。(具体需求详见第五章-第三包:视频探针模块-4.2.2管理平台技术要求)
说明:
1、投标人所完成内容包括:系统的深化设计,设备采购、运输、安装施工,系统调试及售后维护工作。
2、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详细评估本项目的具体工作量。如因投标人中标后对实际工作量评估不足而导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额外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详细评估并提供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辅材,包括但不限于:网线、水晶头、光纤、光模块等。

第四包:智能监测模块
序号
采购软件名称
数量
备注
01
智能监测模块
1套
安播运维部承担着全省数字电视前端安全播出的重要职责,安播监测系统是保障数字电视信号的重要手段。随着IP化技术路线的演进,IP平台的安全播出与运行管理工作需要全面开展,目前IP平台业务监控手段较为薄弱,急需建设完备的监测运维系统为平台运行提供保障:通过构建完善的融合业务智能监测运维系统,对IP信源、转码、收录、存储、推流、回源、调度各个环节统一监测,并通过基于AI的智能运维手段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对IP业务的服务质量进行端到端全流程的跟踪、系统隐患智能预警、故障根因智能分析,保障IP融合业务平台的安全运行,充分保障用户享有良好的体验,提升客户忠诚度和满意度。

注:投标人可以选择分包件或多包件投标,但须对所选包件内所有货物或服务投标。
 
三、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以下资质要求适用于第一包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标人注册资金须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若注册资金为外币的,须提供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件证明在注册当日,注册资金核算成的人民币金额)。
(3)投标人须是原厂商或获得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原厂商和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4)投标人和原厂商(如有)须共同提供其响应货物或服务的直接保修和服务的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和原厂商公章)。
(5)投标产品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过类似应用案例。提供合同(必须涵盖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复印件,合同中须有“实时抽帧”、“实时缩略图”等类似字样。
(6)原厂商须出具经第三方审计的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须能体现经第三方审计)。
(7)投标人须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8)原厂商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原厂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原厂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加盖原厂商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以下资质要求适用于第二包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标人须为原厂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产品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过类似应用案例。提供合同(必须涵盖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复印件,合同中须有“AAA”、“认证鉴权”、“AAA-sdk”等类似字样。
(4)投标人须出具经第三方审计的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须能体现经第三方审计)。
(5)投标人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具有较大规模的技术支持能力及销售、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须在南京本地有常驻机构且配备不少于5名技术支持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及技术支持人员自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的社保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及技术支持人员社保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在南京尚未设立常设技术支持机构,投标人应承诺在中标后30天内在南京设立技术支持机构并配备不少于5名技术支持人员(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以下资质要求适用于第三包
1、投标人基本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注册资金须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若注册资金为外币的,须提供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件证明在注册当日,注册资金核算成的人民币金额)。
(3)投标人须为投标主要货物或服务的原厂商或获得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原厂商和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投标人为原厂商授权的代理,则投标人须负责本项目后期维护服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对其投标产品提供直接保修和服务的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出具经第三方审计的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须能体现经第三方审计)。
(6)投标人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在南京须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拥有固定可靠的有效服务网点,负责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有效服务网点指由投标人自己或者其授权的服务商设立的具有维修和服务能力,并存有相应备品备件的网点。如无有效服务网点,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建立,并向招标人报备。(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及投标主要货物或服务原厂商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及原厂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投标人及原厂商承诺函)
(8)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原厂商基本资质要求如下:
(1)原厂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原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产品实施案例: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国内省级或省级以上同类项目案例(同类项目是指合同名称或内容中含“质量拨测”或“质量监控”或“质量监测”或“视频探针”关键字(具备上述任一关键词即可),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需提供与投标产品相关的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或公安部授权安全专用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以下资质要求适用于第四包
1、投标人基本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注册资金须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若注册资金为外币的,须提供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件证明在注册当日,注册资金核算成的人民币金额)。
(3)投标人须为软件原厂商,或获得软件原厂商授权的唯一代理。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商,须提供软件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原厂商和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投标人为原厂商授权的代理,则投标人须负责本项目后期维护服务。
(4)投标人须提供对其对其投标产品提供直接保修和服务的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出具经第三方审计的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须能体现经第三方审计)。
(6)投标人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在华东地区须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拥有固定可靠的有效服务网点,负责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有效服务网点指由投标人自己或者其授权的服务商设立的具有维修和服务能力,并存有相应备品备件的网点。如无有效服务网点,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建立,并向招标人报备。(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及投标主要货物原厂商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及原厂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投标人及原厂商承诺函)
(8)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原厂商基本资质要求如下:
(1)原厂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产品实施案例: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万元的国内省级或省级以上同类项目案例(同类项目合同名称中包括“智能运维”或“智能监测”或“大数据”或“智能告警”或“人工智能”或“端到端”关键字(具备上述任一关键词即可)),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 招标文件的发售
1、  发售时间:从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  发售方式:网络发售。在www.jstcc.cn平台免费注册(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已在www.jstcc.cn平台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400 058 0203,025-83303461,13951767623),线上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电子发票。
3、  售  价:5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1月22日上午9:00 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13室。
开标地点:远程不见面视频会议开标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免责声明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官网(www.jscnnet.com)“招标采购”栏目、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官网(www.jstcc.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除上述外,招标人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招标人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
邮政编码:210011
联系人:叶子超  虞文涛  叶逢春
联系电话:025-83301084  15250983686
传真:025-83240905
电子邮件:yzc@jitc.cn
 
招标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运粮河西路101号
联系人:采购部门-秦晋(025-86731524),需求部门-李晶(025-8673169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