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通知书02
发布时间:2024-02-08 18:36:44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补遗通知书02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本项目南溪区供水一体化末端建设项目(黄沙、大观、林丰、汪家、大坪片区)补遗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3(2) | 项目管理机构 | 其他人员 ( 0 ~ 8 分) | 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专业中级得1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满分2分。 2、水利工程管理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管理专业中级得1分,具有水利工程管理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满分2分。 3、环境保护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得1分,具有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本项满分2分。 4、造价负责人:具有水利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或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得 2 分。本项目满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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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2.2.3(2) | 项目管理机构 | 其他人员 ( 0 ~ 4分) | 1、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专业中级得1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满分2分。 2、造价负责人:具有水利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或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得 2 分。本项目满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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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报价得分总分58分,现改为62分。
三、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2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现改为:2024年2月27日09时00分。
四、原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 2024 年 2 月 8 日 18 时 00 分;
现改为:2024 年 2 月 17 日 18 时 00 分.
五、原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时间和形式时间: 2024 年 2 月 9 日 18 时 00 分;
现修改为:2024年2月18日18时00分。
六、原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 年2 月 19 日 12 时00 分(逾期将不能使用任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现改为:2024年2月26日12时00分(逾期将不能使用任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本项目原有工程量清单有误,请以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注:以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人:宜宾市南溪区供水排水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