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阜新市辽西北供水阜蒙县配套工程—(主备)10KV电源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吉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珏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女士0418-28185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0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 |||||||||||||||||||||||||||||
阜新市辽西北供水阜蒙县配套工程已经由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备案。招标人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阜新市辽西北供水阜蒙县配套工程—(主备)10KV电源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净水厂位置位于101国道以北约1公里处,西园以西1公里处,东上营子村以东1.5公里处。净水输水管线由厂址供水至铸造产业基 地及居民用水、沙拉镇、阜蒙县、阜新镇、农业产业园、大鹰水泥厂、远东铜业等供水区域。 2.工程规模:新建一座5万吨/天净水厂(远期扩建至10 万吨/天),主要包括水厂及泵站的工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自控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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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0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7月19日至2023年07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领取地点:请到阜新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0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1.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资质条件:本工程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5.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电力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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