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联采办《关于规范稳妥实施第九批国家组织
药品
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及《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落实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晋医保函〔2024〕4号)要求,现将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未供应山西药品的挂网价格进行调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山西非主供、非备供的中选药品。
二、调整方式
调整范围内已在我省平台挂网的药品,平台挂网参考价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倍及同品种最高中选价的,暂按照二者取高的原则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平台无挂网参考价及挂网参考价等于或低于其中选价格1.5倍及同品种最高中选价的,暂不做调整。
三、其他要求
(一)第九批我省中选主供及备供药品分别按其中选价格或已确定的价格挂网。
(二)本次调整后,第九批国家集采山西非主供、非备供的所有挂网中选药品,如平台挂网参考价高于该产品的全国省级最低有效挂网价,企业须在本通知发布10个工作日内按照不高于该产品全国省级最低有效挂网价的申报价提交调价申请。
如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价申请,一经核实,将按照
医药
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予以记录处置,并上报国家联采办。
企业
调价申报材料或申(投)述材料发送至邮箱sxyxcgywsl@163.com。
(三) 后续调整国家药品集采其他批次的未供应山西中选药品挂网价格的情况请关注平台发布的通知。
附件:
第九批国家集采山西非主供非备供中选药品挂网价格调整目录.xlsx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