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陆市中心】安陆市凤凰智慧农贸市场建设项目(EPC+O)(HBAL-202409QT-002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2394.4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al-202409qt-002001001
预算金额2394.45万元
招标公司安陆市涢祥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187274828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亿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133398382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5
公告正文
安陆市凤凰智慧农贸市场建设项目(EPC+O)(HBAL-202409QT-002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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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AL-202409QT-00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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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安陆市凤凰智慧农贸市场建设项目(EPC+O)已由安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6-420982-04-01-13346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陆市涢祥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银行贷款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安陆市涢祥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亿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城南大道以东,三桥连接线以南,凤凰新城三期以北。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18578.6㎡,总建筑面积7876㎡,建设有农贸市场,配套商业,服务用房,公厕及配套设施。 其他:项目总投资4334.6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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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EPC+O总承包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作的优化及补充(测绘、方案设计等)、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服务、项目建成后的运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10 合同估算价:2394.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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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最高限价2394.4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235.39万元,设计费(含初步设计)39.46万元,预备费119.60万元(固定报价)。本项目使用费率报价。设计费(含招标范围内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费率最高投标限价: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标准收费为基数,最高投标限价为 50%;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97%。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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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1)应同时具备下述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由分别具备下述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①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施工负责人要求:应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4)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半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业绩要求: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建筑工程EPC业绩或施工业绩或承担过一项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并同时具有运营经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②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④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⑤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⑥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双(多)方签字盖章确认,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内容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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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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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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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①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②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
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10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大于10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
④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票决数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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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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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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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支持“一网通投”,可用电子营业执照参加招投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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