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镇净相村新世纪大桥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人 |
名称(盖章) |
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净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联系地址 |
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净相村 |
||||||
联 系 人 |
沈先生 |
联 系 电 话 |
/ |
||||
招 标 代 理 |
名称(盖章) |
嘉兴市震鑫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嘉兴市南湖区富兴路286号嘉报广场西区2幢320室 |
||||||
联 系 人 |
陈亦芳 |
联 系 电 话 |
18767350975(办公)、 0573-82060092 |
||||
招标 项目 内容 |
工程名称 |
新丰镇净相村新世纪大桥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
|||||
工程地点 |
新丰镇净相村 |
||||||
工程类别 |
自行判断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项目规模结构 |
总投资(万元) |
/ |
单项合同估算 |
41.6079万元 |
|||
其他说明 |
/ |
||||||
项目 招标 要求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企业资质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查询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拟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
||||||
质量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期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获取 |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清单、图纸、补充文件等)请登录“ 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hlyzztb.com/cms/nh/index.jhtml)自行下载。 |
||||||
报名起止时间 |
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22日08:30时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22日08:30时 |
开标时间 |
2025年1月22日09:30时 |
||||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确认采用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 缴纳方式1:采用按项目单次单笔购买投标保证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须在系统中“保证金缴纳”中点击对应项目后的“缴纳查看”,在保证金缴纳方法选择“电子保函”,点击保存,点击金融机构名称后面“选择”按钮后在保函申请页面完成保函申请、费用支付相关操作即可。 注:保函的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逾期视作无效; 缴纳方式2:已在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按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系统中“保证金缴纳”中点击对应项目后的“缴纳查看”,在保证金缴纳方法选择“年联保”,保存即可。 注:施工类项目须按年度一次性缴纳人民币4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内提交至:南湖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建议采用网银汇款或银行柜面电汇,不建议使用转账支票,不得采用现金方式缴纳);如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人按年度交至南湖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详见南审改办〔2018〕3号]。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嘉兴市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 号:1204066029888158670 开户行:工行嘉兴南湖支行 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拒绝。未能完成保证金支付或保证金未能到账视为未缴纳,后果自负。 咨询方式: 年金业务咨询(缴纳/退还):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3-89993087 技术服务: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 计工 18606730260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