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LTC2022-35#地块开发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1/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LTC2022-35#地块开发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12301180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LTC2022-35#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已由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以连发改备(20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验收、备案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路南、东盐河西。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512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特色餐饮、文化休闲与旅游打卡等为一体的商业街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
2.1.3最高投标限价: 20520万元(其中施工控制价为 19520万元、设计费控制价为500 万元、暂列金额500万元),超过该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及图纸审查)。
2.1.5质量要求: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内容及深度应满足国家设计文件相关规范深度的要求,且设计文件除必须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外,还必须征得招标人审查批准以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且符合当地公安消防、人防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具体技术规范和验收要求,取得相关合格证书。设计使用年限满足规范要求,满足项目使用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要求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并保证工程通过质监站、当地公安消防及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具体验收要求,并一次性达到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
3.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同时满足招标人、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4、绿色建筑要求:本项目须达到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B地块红线范围内及红线外至东盐河范围内的土建(新建1栋三层建筑、12栋建筑外立面改造,地下室及相关配套设施、配电房、水泵房、消控室、物业配套、门卫等)、原有建筑改造(不含加固)及二次结构、外立面改造、内外装修、安装、绿建与节能设计、桩基(含试桩)、基坑支护、抗震设计、幕墙、公共部位内装、管线综合、电气、通信、消防、暖通、智能化、智慧安防、电梯、地上地下充电桩、防雷、标识导示、信报箱、泛光照明、雨污水、景观绿化、景观道路及停车场、广场铺装、河道驳岸、码头、水岸景观与灯光秀、水生植物、原桥梁结构改造、交通梳理、雕塑小品、城市家具、海绵城市、临变、变配电、燃气、自来水、公共配套设施等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产业深化设计、构件拆分等全部设计工作,各阶段图纸报审报批和后续设计配合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
2.2.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B地块红线范围内外现场三通一平、临时施工道路与水电、临时设施、开设永久性道口(含道路破坏及修复)、与市政工程接驳、经招标人认可的方案及图纸所示土方、土建(新建1栋三层建筑、12栋建筑外立面改造,地下室及相关配套设施、配电房、水泵房、消控室、物业配套、门卫等)、原有建筑改造(不含加固)及二次结构拆除与新建、外立面改造、内外装修、安装、桩基(含试桩)、基坑支护、抗震设计、幕墙、公共部位内装、管线综合、电气、通信、消防、暖通、智能化、智慧安防、电梯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地上地下充电桩、防雷、标识导示、信报箱、泛光照明、雨污水、景观绿化、景观道路及停车场、广场铺装、河道驳岸、码头、水岸景观及灯光秀、水生植物、原桥梁改造、交通梳理、雕塑小品、城市家具、海绵城市、临变、变配电、自来水、厨房燃气管道、公共配套设施等以及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复垦等有关部门的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
2.2.3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该项目的报批报建、各类权证办理(用地规划证、不动产证等)、各类测绘及评价(交评、能评、稳评、环评等)、房屋安全鉴定、地勘、工程优化设计、设计文件评审、图纸报审、建筑信息模型开发、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工程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系统调试、联网并网、验收、工程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以及协助相关单位完成各类专业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涉及报批报建、垄断行业等要求与招标人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的,招标人配合承包人办理。
2.2.4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垄断行业的如自来水、厨房燃气管道、变配电(含红线外10kv配电)等专业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及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
2.2.5本次设计及施工范围:本次设计及施工范围包含B地块红线范围内和发包人要求的红线范围外内容。设计范围包括B地块以及B地块东至盐河及其景观桥改造亮化、北至凌州路、南至规划(文昌路)、西至规划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3)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0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及规模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或者设计合同信息表)内容为准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文件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项目经理姓名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
3.3.2自2021年 1 月 19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4自2022年 1 月 19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5自2022年10月19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人员配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施工、质量、安全等专业管理人员。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3.6.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对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经理(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6.3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2年7月-2022年12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资格审查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3.6.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6.5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6.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1月 20 日至2023年02月 01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 2月 20 日 9 时 00分。
5.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法。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一、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 地址:连云港市解放东路138号
联 系 人:纪工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 0518-85858890 电 话:13851238815
11. 其他要求
11.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1.2开标过程中,投标人用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作无效标处理。
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11.3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
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报名(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报名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江苏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2. 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投标人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含设计文件),不需要提供纸质文件。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书面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所需内容后全部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并生成投标文件上传。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段编号:3207012301180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LTC2022-35#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已由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以连发改备(20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验收、备案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路南、东盐河西。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512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特色餐饮、文化休闲与旅游打卡等为一体的商业街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
2.1.3最高投标限价: 20520万元(其中施工控制价为 19520万元、设计费控制价为500 万元、暂列金额500万元),超过该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及图纸审查)。
2.1.5质量要求: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内容及深度应满足国家设计文件相关规范深度的要求,且设计文件除必须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外,还必须征得招标人审查批准以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且符合当地公安消防、人防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具体技术规范和验收要求,取得相关合格证书。设计使用年限满足规范要求,满足项目使用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要求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并保证工程通过质监站、当地公安消防及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具体验收要求,并一次性达到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
3.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同时满足招标人、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4、绿色建筑要求:本项目须达到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B地块红线范围内及红线外至东盐河范围内的土建(新建1栋三层建筑、12栋建筑外立面改造,地下室及相关配套设施、配电房、水泵房、消控室、物业配套、门卫等)、原有建筑改造(不含加固)及二次结构、外立面改造、内外装修、安装、绿建与节能设计、桩基(含试桩)、基坑支护、抗震设计、幕墙、公共部位内装、管线综合、电气、通信、消防、暖通、智能化、智慧安防、电梯、地上地下充电桩、防雷、标识导示、信报箱、泛光照明、雨污水、景观绿化、景观道路及停车场、广场铺装、河道驳岸、码头、水岸景观与灯光秀、水生植物、原桥梁结构改造、交通梳理、雕塑小品、城市家具、海绵城市、临变、变配电、燃气、自来水、公共配套设施等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产业深化设计、构件拆分等全部设计工作,各阶段图纸报审报批和后续设计配合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
2.2.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B地块红线范围内外现场三通一平、临时施工道路与水电、临时设施、开设永久性道口(含道路破坏及修复)、与市政工程接驳、经招标人认可的方案及图纸所示土方、土建(新建1栋三层建筑、12栋建筑外立面改造,地下室及相关配套设施、配电房、水泵房、消控室、物业配套、门卫等)、原有建筑改造(不含加固)及二次结构拆除与新建、外立面改造、内外装修、安装、桩基(含试桩)、基坑支护、抗震设计、幕墙、公共部位内装、管线综合、电气、通信、消防、暖通、智能化、智慧安防、电梯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地上地下充电桩、防雷、标识导示、信报箱、泛光照明、雨污水、景观绿化、景观道路及停车场、广场铺装、河道驳岸、码头、水岸景观及灯光秀、水生植物、原桥梁改造、交通梳理、雕塑小品、城市家具、海绵城市、临变、变配电、自来水、厨房燃气管道、公共配套设施等以及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复垦等有关部门的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
2.2.3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该项目的报批报建、各类权证办理(用地规划证、不动产证等)、各类测绘及评价(交评、能评、稳评、环评等)、房屋安全鉴定、地勘、工程优化设计、设计文件评审、图纸报审、建筑信息模型开发、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工程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系统调试、联网并网、验收、工程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以及协助相关单位完成各类专业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涉及报批报建、垄断行业等要求与招标人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的,招标人配合承包人办理。
2.2.4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垄断行业的如自来水、厨房燃气管道、变配电(含红线外10kv配电)等专业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及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
2.2.5本次设计及施工范围:本次设计及施工范围包含B地块红线范围内和发包人要求的红线范围外内容。设计范围包括B地块以及B地块东至盐河及其景观桥改造亮化、北至凌州路、南至规划(文昌路)、西至规划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3)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0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及规模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或者设计合同信息表)内容为准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文件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项目经理姓名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
3.3.2自2021年 1 月 19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4自2022年 1 月 19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5自2022年10月19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人员配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施工、质量、安全等专业管理人员。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3.6.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对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经理(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6.3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2年7月-2022年12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资格审查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3.6.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6.5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6.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1月 20 日至2023年02月 01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 2月 20 日 9 时 00分。
5.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法。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一、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方案 设计 文件 (35分) | 1.设计说明 (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5. 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
2.总平面布局 (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日常流线与后勤流线设计是否合理。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且考虑未来实际使用的需求及便利性。 5.消防车道,消防间距等是否满足消防要求。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 ||
3.建筑功能 (9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设计理念先进合理。 3. 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分期合理,整体性强。 4. 整体功能复合性强,能促进相关产业一体化发展。 | ||
4.建筑造型 (4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现代、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振兴路立面具有较好的城市形象和天际线。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 | ||
5.结构方案 (3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
6.设备方案 (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
7.绿色建筑 (含建筑节能) 与装配式建筑设计 (3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 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 ||
8.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 ||
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应当取所有设计评委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 |||
2 | 工程 总承包 报价 (56分) | 报价评审 (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56分)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为3%、3.5%、4%、4.5%,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确定一个数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3 | 项目 管理 组织 方案 (6分) | 1.总体概述 (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 (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管理方案 (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采购管理方案 (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制,具体暗标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含封面、封底及目录)不得超过100页,每多一页扣减0.1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4 | 项目 管理 机构 (3分) | 项目管理人员: 1、施工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2、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3、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4、设计团队中各专业配备齐全(不含设计负责人):至少包括一名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及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且上述人员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配备不全不得分。 注:①请将上述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专业认定以注册证书或执业注册资格为准,否则不得分。 ②投标时拟派项目组成员需要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
评标办法说明: 1、以上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
二、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 地址:连云港市解放东路138号
联 系 人:纪工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 0518-85858890 电 话:13851238815
11. 其他要求
11.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1.2开标过程中,投标人用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作无效标处理。
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11.3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
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报名(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报名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江苏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客服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黄 工 | 0518-85861319 15896100880 | |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微信同号) 耿立珍17751872787(微信同号)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 飞18261319191 |
客服电话 | 4001662366 | 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国信CA]窗口 |
12. 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投标人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含设计文件),不需要提供纸质文件。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书面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所需内容后全部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并生成投标文件上传。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