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区分行2022年资产损失申报税前扣除及税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26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xmgl-zb-(11)2022167
预算金额12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昊13788680834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08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23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区分行2022年资产损失申报税前扣除及税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区分行2022年资产损失申报税前扣除及税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的委托,现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区分行2022年资产损失申报税前扣除及税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区分行2022年资产损失申报税前扣除及税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GXXMGL-ZB-(11)2022167

  三、项目需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区分行2022年资产损失申报税前扣除及税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1项,采购预算126万元,详见下表。

  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与范围

  上限控制价

  备注

  资产损失申报税前扣除服务

  对招标人需核销的2022-2024年资产提供资产损失申报税前扣除服务,包括:提供资产损失鉴证报告,并协助招标人完成资产损失报备工作及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应税务检查工作等。此次预计核销的资产约10亿元(最终以出具的资产损失鉴证报告中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金额为准),涵盖招标人所辖的区分行本部及14家市分行。

  900000.00元

  本项目报价包含实现以上服务项目的全部人工、技术、设备、交通、税费等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超出此上限控制价的报价将按废标处理。

  税务顾问咨询服务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现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招标人提供各种招标人委托的税务顾问咨询服务,帮助招标人用好用足现行税收政策,同时需就为招标人工作期间了解的招标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依法保密,不得泄露因代理业务而得知的商业机密。

  360000.00元/3年(120000.00元/年)

  本项目报价包含实现以上服务项目的全部人工、技术、设备、交通、税费等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超出此上限控制价的报价将按废标处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有税务局监制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并为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定为1A(含1A)级以上税务师事务所。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报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报名。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的报名人。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的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也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报名。

  6.本项目不接受当前在招标人禁入名单内的投标人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505室;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须提供:(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5)投标人税务局监制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复印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定为1A(含1A)级以上税务师事务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本项目可通过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税务局监制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复印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定为1A(含1A)级以上税务师事务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材料齐全且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采取邮寄报名方式的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复印件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有效的QQ电子邮箱,如未注明联系方式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及发送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地址: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建政路10号综合办公楼5号楼5楼505号房),收件人:陈昊,电话:13788680834。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相关材料并查验合格后,方可通知投标人对公缴纳报名费用,缴纳账号开户名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宁市航洋支行(网银转:工商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银行账号:2102112509300003849。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报名费到账后方算报名成功并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投标人邮箱。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2年8月23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宁市航洋支行(网银转:工商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

  银行账号:2102112509300003849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2022年8月23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大院服务综合楼(6号楼七楼)】,逾期不受理。

  本项目允许现场递交或邮寄投标文件,如选择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需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开标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有效的电子邮箱。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封在运输途中完整性,对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运输途中破损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邮寄地址: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建政路10号综合办公楼5号楼5楼505号房),收件人:陈工;电话:13788680834。

  2、如选择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应填写真实有效的电话、电子邮箱,在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需要与投标人进行沟通的(包括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补正等),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在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现场递交、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导致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取得联系的,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补正的,所有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8月23日09时30分在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大院服务综合楼(6号楼七楼)】开标。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若投标人选择不参加开标会议或有效证件不齐,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本项目开标结果。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官网www.chinapost.com.cn、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www.gxxmglzx.com。

  十、联系人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地址:广西南宁市歌海路6号

  联系人:刘工电话:0771-583607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大院服务综合楼5号楼

  项目联系人:陈工电话:0771-202506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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