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弃土(渣)场稳定性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2023-43
1. 招标条件
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已由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粤发改交通函〔2019〕36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梅龙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50%,其余为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河源市。
2.2 建设项目规模: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项目位于广东省东部,线路自梅汕高铁梅州西站引出,沿途经过梅州市梅县区、兴宁市、五华县和河源市龙川县,终至赣深高铁龙川西站,大致呈东西走向,新建正线全长93.986km。沿线新设兴宁南站、五华站。新建赣深高铁联络线自幸福村线路所引出,与赣深高铁龙川西线路所衔接。本项目东与既有梅汕高铁互通,西与在建赣深高铁相联,是广河梅通道的组成部分。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开工日期2020年6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29日,建设总工期4年。本项目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弃土(渣)场稳定性评估报告,并协助建设单位通过水保专项验收。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对梅龙全线弃土(渣)场(共36处:分别是梅县3号弃土场、兴宁1号弃土场、兴宁3号弃土场、兴宁4号弃土场、兴宁5号弃土场、兴宁6号弃土场、MLSG-2标-1号弃渣场、兴宁弃16-1、兴宁弃23、五华弃2、五华弃33-2、五华弃33-1、五华弃33-3、五华弃38-1、五华弃29-1、五华弃31-1、五华13号弃土场、五华18号弃土场、五华16号弃土场、五华37号弃土场、五华23号弃土场、五华24号弃土场、MLSG-4标-1号弃渣场、五华25号弃土场、五华28号弃土场、MLSG-4标-3号弃渣场、MLSG-4标-2号弃渣场、龙川28号弃土场、龙川A弃渣场、龙川8号弃土场、龙川B弃渣场、龙川18号弃土场、龙川F弃渣场、龙川17号弃土场、龙川G弃渣场、梅龙并行段-1号弃土场)区域内的设施、地貌、堆渣量及堆渣高度等情况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做出稳定性分析,出具评估结论,以满足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要求。
2.5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 MLZX-2。
2.6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编号:MLZX-2标段。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11月至2023年11月)承担过铁路或类似工程项目弃土(渣)场稳定性评估工作至少一项。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8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参与过铁路或类似工程项目弃土(渣)场稳定性评估工作,无不良行为记录。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本机构服务两年以上,附其社保证明。
(4)信誉要求: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其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8)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服务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9)其他情形: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3年11月6日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单位相关信息录入登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到crmscgz03@163.com,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确认的重要依据。登记成功并经确认后,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标段(包件)号。投标人拟申请多个标段(包件)的,必须分别购买多个标段(包件)的招标文件。并把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crmscgz03@163.com,此为招标文件下载确认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发票获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bidding-crmsc.com.cn)完成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供应商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供应商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投标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下载”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700504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 09 时00分至2023年11月29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9日10时00分。
5.2 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29日10时00分。
5.3 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如果电子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4 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和含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等资料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9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船步街15号渔景大厦
邮编:518001
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
联系人:易工
电话:0755-61381758
电子邮箱:shenjzjc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
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五号院鼎兴大厦A座1109室 |
邮编: |
100071 |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
__________(签字) |
联系人: |
刘工、郭工、庞工 |
电话: |
18127445505、15813384741 |
电子邮箱: |
gtsanzu@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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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3年 11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