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泉州沙格港务港3铁路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泉州沙格港务港3铁路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项目名称)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沙格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泉州沙格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及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泉州沙格港务港3铁路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
2.2 建设地点:泉州市泉港区泉州沙格港务有限公司港区内,比邻原有铁路专用线。
2.3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1200万元。新建一条铁路专用线,长度约700米,与场内原有铁路专用线相衔接,铁路接口2个及其相关配套铁路设施。
2.4 勘察设计周期:
勘察:20日历天完成所有内容;
设计:40日历天;即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后,20日历天提供初步设计及报批文件,20日历天提供施工图文件以及施工图预算。
后续服务周期:自本项目施工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
2.5 招标范围:完成铁路专用线的勘测(含测量及所需控制点成果)、地质勘察、初步设计(代可研、含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及相关任务(含线路、路基、轨道、站场、信号等各专业),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要求执行。
③近五年具有承担同类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业绩。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铁路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岗职工。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和不低于中级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岗职工。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②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存在因投标弄虚作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③近三年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④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⑤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⑥投标人须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休息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及《泉州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泉建建[2016]105 号)、《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38 号文)、《关于公布第二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43 号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01日至2020年07月0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到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泉州市鲤城区丰泽街726号路桥大厦六楼6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图纸等资料)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若出现投标人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30时(北京时间)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注: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24日09时00分,地点为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泉州市鲤城区丰泽街726号路桥大厦七楼709开标室)。
8.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单独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在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沙格港务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泉港区
邮 编:362800
联系人:苏先生
电 话:15905996507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丰泽街726号路桥大厦六楼
邮箱:qzzxzx@163.com 邮编:362000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8559571199,0595-29016288
传真:0595-29018566
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15000095112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