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林飞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公告(2023年第21号)已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为保证实验室管理体系的有效更新、运行,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质量体系的有效性,福州市连江环境监测站需对现有的管理体系文件进行改版。同时为了落实《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印发县区监测站能力建设的通知》要求,2024年底前连江环境监测站需完成叶绿素、粪大肠菌群、硒、石油类(红外、紫外)、动植物油、浊度、苯系物(全项共计11个指标)等项目的扩项任务(见附件1)。现就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关于监测站管理体系文件改版编制与扩项评审辅助性工作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关于监测站管理体系文件改版编制与扩项评审辅助性工作采购项目,系连江环境监测站为完成2024年能力提升扩项工作所开展的技术服务性采购项目。此次采购项目贯穿于连江环境监测站2024年能力扩项工作全过程,为连江环境监测站实验室体系文件编制及扩项评审工作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主要包括:编制实验室资质认定体系、实验室扩项CMA资质认定、方法验证及人员培训、上岗证考核等资质认定评审过程中相关的一切活动。  
  二、工作内容  
  1、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编制实验室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实验室管理体系文件,以适应新评审准则的要求。 
  (2)实验室扩项项目CMA资质认定:全过程辅导跟踪直至取得证书。  
  (3)实验室安全(物理、化学、生物、消防等)培训。  
  (4)扩项指标的方法验证,具体扩项项目见附件1。 
(5)梳理与解决实验室质量体系运行过程存在的问题。 
(6)协助完成实验室人员上岗证考核相关事宜。
(7)完成扩项评审资质认定申请书的编制,协助现场评审及不符合项整改工作。 
2、中标方应完成附件2中所列的扩项评审所涉及的所有辅助性工作。
  三、项目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应包括体系文件改版编制、人员上岗证考核、扩项评审等工作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人工费、设备费、交通费、税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
2、本项目控制价为玖万伍仟元人民币。 
  四、工作要求  
  1、完成时限及阶段性要求
    2024年12月30日前顺利通过评审,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成交供应商派员到对甲方实验室进行初步了解。
   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协助甲方编制实验室资质认定体系、运行体系,进行内部审核及管理评审培训。
   第三阶段:协助甲方进行资质扩项评审的前期准备、方法验证、典型报告、上考证考核等。
   第四阶段:协助甲方进行资质扩项评审及评审后的整改,直至取得CMA资质证书。
   2、工作开展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工作进度和工作量,组建专业人员团队开展本项目工作,并制定相应计划,按计划实施,确保在相应时间节点能够完成相关任务。
   (2) 供应商应在项目执行期间,应安排至少1名具备CMA外审员资格专业人员到站指导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工作指导。 
  (3)在管理体系中未列入分项目的条款也应积极配合我站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评审。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具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类项目相关业绩,须提供一份及以上相关业绩材料,以采购合同复印件为准。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证明。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应询,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具体以近一周查询的信息为准。
6、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文件要求
1、项目报价单(包括体系文件改版编制、人员上岗证考核、扩项评审等工作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提供开展本项目的工作方案,方案应包含工作计划及其实施进度。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采购方式
    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6月16日18:00(北京时间)之前将报价文件应邮寄(或送达)至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福州市连江县敖江镇敖江路9号鸿腾商业B座6楼624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如有邮寄,邮费自理,不接受到付邮件,如有到付,视为放弃。)
2、本项目有效投标人必须达到三家(含)以上,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该项目按照流标处理。
3、开标评标时间:2024年6月17日上午9:00。
4、本次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资格审查均符合要求的单位,按照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人(如果报价相同,提供具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份数多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林飞 
  联系电话:13665093853 
    
    
 
  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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