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泸州航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券发行承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泸州航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境外债券发行承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泸州航发固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受泸州航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泸州航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券发行承销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泸州航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券发行承销服务项目。
(二)发行主体:泸州航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航发”)。
(三)发行规模:本次拟发行总额不超过1.5亿美元(或等值)的境外债券(含自贸区离岸人民币债券)。
(四)债券期限:本次境外债券(含自贸区离岸人民币债券)的期限不超过3年期(含3年)。
(五)服务内容:设计本次债券方案(发行金额、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建议、发行时间安排、销售方案等)、负责组建中介服务团队(境外律师、境内律师、债券信托人/支付代理、文书代理以及印刷商等)、负责组建承销团队并负责债券国家发改委报批、发行、承销、交割结算以及后续管理,协调发行境外债相关机构、国内报批、国际评级、现场尽职调查、销售及簿记以及推荐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际评级机构、备证银行、项目境内外律师、信托人、印刷商及翻译商)等与发债相关的各项工作。
(六)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全部约定内容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文件(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例如香港公司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境外债券发行资质,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4号金融牌照(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家具有境外债券发行资质,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拥有熟悉相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发行债券成功案例(业绩)并具备会计、法律相关业务知识(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及会计或法律相关资格证书。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家须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4.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需满足如下要求:
(1)同一集团内多个独立投标供应商只允许共同组成联合体来投标,但不允许同一集团内多个独立投标供应商分别与集团外投标供应商组成多个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3)联合体各成员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该由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联合体的业绩(评分业绩)认定标准如下:业绩要求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不能是由联合体成员方提供。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受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
8.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三、本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泸州航发固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办公大楼(空港大道二段)二楼239室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按 300 元/套发售(售出不退,报名资格不允许转让)。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于2023年6月12日10:00前递交至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办公大楼(空港大道二段)二楼241室。
2.本项目接受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邮寄收件人:唐先生,联系电话:18208385892,邮寄地址: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楼239室(泸州市石洞空港大道二段)。
3.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
在泸州航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泸州航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泸州市龙马潭区空港大道二段
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17381747330
招标代理机构:泸州航发固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空港大道二段
联系人: 金女士
联系电话: 0830-2399650
2023年5月19日
境外债券发行承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泸州航发固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受泸州航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泸州航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券发行承销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泸州航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券发行承销服务项目。
(二)发行主体:泸州航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航发”)。
(三)发行规模:本次拟发行总额不超过1.5亿美元(或等值)的境外债券(含自贸区离岸人民币债券)。
(四)债券期限:本次境外债券(含自贸区离岸人民币债券)的期限不超过3年期(含3年)。
(五)服务内容:设计本次债券方案(发行金额、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建议、发行时间安排、销售方案等)、负责组建中介服务团队(境外律师、境内律师、债券信托人/支付代理、文书代理以及印刷商等)、负责组建承销团队并负责债券国家发改委报批、发行、承销、交割结算以及后续管理,协调发行境外债相关机构、国内报批、国际评级、现场尽职调查、销售及簿记以及推荐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际评级机构、备证银行、项目境内外律师、信托人、印刷商及翻译商)等与发债相关的各项工作。
(六)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全部约定内容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文件(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例如香港公司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境外债券发行资质,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4号金融牌照(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家具有境外债券发行资质,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拥有熟悉相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发行债券成功案例(业绩)并具备会计、法律相关业务知识(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及会计或法律相关资格证书。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家须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4.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需满足如下要求:
(1)同一集团内多个独立投标供应商只允许共同组成联合体来投标,但不允许同一集团内多个独立投标供应商分别与集团外投标供应商组成多个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3)联合体各成员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该由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联合体的业绩(评分业绩)认定标准如下:业绩要求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不能是由联合体成员方提供。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受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
8.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三、本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泸州航发固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办公大楼(空港大道二段)二楼239室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按 300 元/套发售(售出不退,报名资格不允许转让)。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于2023年6月12日10:00前递交至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办公大楼(空港大道二段)二楼241室。
2.本项目接受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邮寄收件人:唐先生,联系电话:18208385892,邮寄地址: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楼239室(泸州市石洞空港大道二段)。
3.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
在泸州航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泸州航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泸州市龙马潭区空港大道二段
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17381747330
招标代理机构:泸州航发固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空港大道二段
联系人: 金女士
联系电话: 0830-2399650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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