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我公司根据《盛和景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盛和景园建设项目位于恩施市金龙大道与规划十号路交叉口东北侧。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4981.4m2,总建筑面积322613.08m2,住宅建筑面积208959.74m2,写字楼建筑面积35792.6m2,商业裙楼建筑面积14313.87m2,物业用房面积570.3m2,地下建筑面积59276.30m2,大部分为地下车库。项目建成后可入住居民1561户,建筑密度为24.99%,容积率为3.499,绿地率为30%,机动车停车位2064个。以及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绿化、挡墙、场地平整硬化、一体化化粪池等辅助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1)2014年7月,编制完成《盛和景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2014年8月20日,恩施州环境保护局以《关于盛和景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恩州环审[2014]90号)对报告书予以批复;
(3)2016年3月项目陆续开始建设,至2021年6月本次申请验收的工程陆续竣工投入运行。
2016年3月开始建设,现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阶段。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工程实际总投资100000万元,实际落实的环境保护投资约824.5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0.8%。其中,废水治理投资408.5万元,废气治理投资54万元,噪声治理投资12万元,其他投资350万元。
四、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五、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环保设施设备均安装到位。
(一)废水
1.施工期:施工期污水主要有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单位除加强对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管理外,对员工进行基本环保知识培训,提高环保意识和责任。
2.运营期:场地建设有雨污水集排管网,实行雨污分流;项目雨水收集后就近排入雨水系统,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分离油污、沉淀池沉淀后部分用作绿化用水,部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包括居民生活污水、物业人员办公废水、商业用水及其地下车库冲洗废水。本项目共修建5个化粪池,1号化粪池收集住宅楼10#~12#楼污水,2号化粪池收集住宅楼6#、8#、9#楼污水,3号化粪池收集住宅楼2#~5#楼污水,4号化粪池收集商业楼污水,5号化粪池收集写字楼及住宅楼1#、7#楼污水,其处理能力为1920m3,均为过滤式化粪池,且为地下埋入式,根据《恩施市城市总规(2011-2030)》中排水规划,项目处于恩施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收集范围内,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恩施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准后排入清江。
(二)废气
1.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主要采取在施工场界周围设置围挡、洒水降尘;渣土运输车设置遮盖,封闭措施。
2.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为汽车尾气、烹饪油烟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等。
居民和餐饮烹饪油烟:小区居民烹饪油烟浓度较低,且污染点源分散,不集中净化处理,项目在厨房内设计了内置排油烟道,产生的油烟经内置式排油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居民烹饪燃气废气:居民厨房用气为天然气,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污染物产生量很小,废气随同油烟经内置式排油烟道引至各楼栋屋顶高空排放。汽车尾气:地下车库空气采用机械排烟风机抽排方式,采风利用自然采风。同时地下车库出入口和地面停车场地周围加强了绿化。
(三)噪声
1.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噪声,采取设置围墙降噪、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用低噪声设备及施工工艺等措施来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2.运营期:风机、水泵、电梯、变配电房等机械噪声控制:产噪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了多孔吸声材料、薄板吸声结构和钢筋混凝土,同时加装消音器来减振降噪。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商铺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一定社会生活噪声,在商铺建设规划时合理的分布噪声源,不对正常的居住造成干扰,同时限制夜间商业活动,减少商业活动噪声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车辆噪声和交通噪声:建设单位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车辆停入地下车库,不进入小区;部分楼栋玻璃安装双层中空玻璃。
(四)固废
1.施工期:施工期土方及时夯实、回填,施工垃圾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填埋。
2.运营期: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商铺垃圾、公共设施垃圾及办公垃圾。
建设单位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实行收集和存放。小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先存放于垃圾桶,然后收集堆放于项目自建的垃圾站,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和进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车辆管理,限速禁鸣措施。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西侧、南侧临主干道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a类标准,其他区域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属于达标排放。
(二)废水
本次验收对小区内废水进行了监测,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排放的项目pH、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七、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气处理效果较好,对环境影响较小,区域内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无特殊噪声污染源,采取各种隔声降噪措施,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固废经统一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故,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八、验收结论
盛和景园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较好的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盛和景园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使用。
九、后续要求
1、对已采取的工程防护措施、绿化等工程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生态的破坏。
2、结合建设单位已有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物业管理单位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环境监测计划,并将其纳入环境管理目标。
3、项目应建立完善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全面详细的环保基础资料和数据档案,包括环保资料收集与保存、污染源统计与监测、环保设施运行纪录等,提高环境管理质量。
4、定期及时的对化粪池和隔油池进行清理。
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盛和景园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恩施州金豪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与规划十号路交叉口东北侧
联系人:赵曦
联系电话:13545853033
邮编:445000
通讯地址:恩施市盛和景园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我单位已完成盛和景园建设项目的建设,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恩施州金豪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7月8日